(關丹13日訊)持永久居留權的華裔青年因尋獲親生母親,並在進行脫氧核糖核酸檢驗證實為母子關係,國民登記局發給他大馬卡,讓他由“紅登記”轉成“藍登記”,名正言順成為大馬公民。
這名自小被領養的華青,是因報生紙資料不齊全,就算打官司也敗訴,只能以“永久居留權”的身分生活多年。
住在柔州的華青徐日栽(29歲、商人)說,他出生數日后,親母因家貧,將他送人領養。
他說,養父母為他做了報生紙,親生父母一欄卻填上“未詳”字眼。
“12歲時養父母帶我前往國民登記局申請身分證時,因報生紙資料不齊,國民登記局只給我‘紅登記’。”
入稟法庭敗訴
他說,養父母已年邁,為了不讓他們操勞,他在21歲時,才呈表格申請公民權,並參與兩次口試,皆沒下文。
“從21歲至今,我申請了3次,而間中也遇上了一名代理,對方向我索取8萬令吉申請費,我拒絕了。”
他說,他于2012年時,入稟法庭,申請公民權,但被判敗訴,需付1萬5000令吉的堂費。
“國民登記局指我沒在大馬定居12年,所以無法發公民權給我。我無法接受,我在這里出世及升學,由于非公民身分,要申請國際護照也很困難,因此,我一直在大馬完成學業。”
他說,3年前,被親母尋獲,去年中,在公正黨德倫敦區州議員沈春祥幫助下,在短短5個月內,成功獲得公民權。
“關鍵在于親子鑒定,我依據要求,去年9月,付了1700令吉,與親母到大馬化驗局進行脫氧核糖核酸檢驗,並將結果呈交國民登記局。”
他說,在修改了報生紙父母資料后,他于今早在勞勿的國民登記局,領取了大馬卡。
非公民身分諸多不便
等了17年,終于領取大馬卡的徐日栽說,將做好公民本份,並與家人歡慶“喜事”。
他說,非公民身分,讓他諸多不便,包括很難出國、置產需付更多、難貸款等。
“如今我很開心,在整個過程中,我瞭解到,必須找對人,遇上沈春祥,我們很幸運,在不到半年內,就申請到公民權。”
他週二在妻子鄭慧心(28歲、商人)、親母李水洋(55歲、小園主)及親妹陪同下,在沈春祥的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他說,為了公民身分,不惜與政府打官司,最終雖敗訴,但不曾放棄申請念頭。
求助替失散兒辦公民身分
住在勞勿雙溪蘭的李水洋感激沈春祥的拔刀相助,讓兒子獲公民身分。
她說,當年因家貧不得不把孩子送人,由于不知領養者身分,較后雖想認回兒子,卻不知從何下手。
“隨后,我聽村民提及同村一戶家庭的兒子,不獲身分證,但情況與我送人領養的兒子有相似之處,從旁打聽下,最終認回兒子。”
她說,該對領養父母領養兒子不久后,即把兒子交給對方住在柔州的女兒照顧,因此,多年來不察兒子的領養父母,竟是同村人。
“我們于3年前相認,而我是通過報章及友人介紹下,發現沈春祥在處理公民權事件上,很有經驗,因此尋求后者協助。”
資料齊全辦大馬卡不難
沈春祥指出,他是免費協助公眾申請公民權的,只要資料齊全,要獲取大馬卡並不難;他也警告公眾提防老千。
他于去年7月16日接獲李水洋的求助,並要求對方寄文件給他研究。
“之后,我們見了兩三次,就成功獲取大馬卡了,關鍵在親子報告上。”
他說,他已成功為40名求助者申請到大馬卡,目前,手頭上還有46個案件未解決,大多涉及耆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