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友带走儿子禁探访 未婚妈妈可起诉对方
女儿在未婚的情况下诞下儿子,女儿男友更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将一岁的儿子带走,未婚妈妈因被男方恐吓而不知如何是好!
⊙林太太向《中国报》哭诉,本身因是名单亲妈妈而辛苦将女儿养育成人,女儿更是法律系的精英,奈何却结识了一名有妇之夫的男朋友而导致学业停滞不前。
她说,女儿因是初恋而爱得很深,尽管已被劝告数次,依然不愿意与对方分手,男方的老婆知道后也曾上门教训女儿,岂料女儿在前年怀孕后即诞下1名儿子。
“基于米已成炊,女儿就和男子同居,但数日前竟发现该男子擅自将我的孙子带走,并阻止女儿前去探访,接踵而来的打击已导致我的女儿情绪几乎失控。”
林太太指出,基于女儿和该名男子未注册而诞下孩子,试问女儿是否有权利和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她说,令人担心的是,尽管法律规定7岁以下的孩子都归母亲所抚养,但女儿目前却患有情绪病和没稳定的收入,赢面是否比较小?
★林若辉律师
一般上,7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会归母亲,9岁孩子则是根据孩子的意愿,法官通常会以会以小孩的福利为主要考量。
基于事主的女儿和男友并没注册,母亲拥有绝对的权利将孩子抢回来,男方并没有权利将孩子抱回家中,甚至拒绝孩子的母亲探访,因此事主的女儿可采取法律行动起诉对方。
事主也无需担心女儿的情绪病或收入会影响抚养权,因女儿和其男友没有婚姻关系,孩子是属于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