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改用10X10尺帐篷 宽限期延至4月底
地点:沙白县议会早夜市
(大港12日讯)沙白县议会同意延迟至4月31日,执行强制规定大港,适耕庄及沙白早夜市小贩改用10尺X10尺帐篷的措施。
当局原本规定上述早夜市小贩必须在今年1月1日开始,使用所规定的帐篷,引起约百位小贩不满。
众人月前向双溪班让区州议员布迪曼反映后,获得布迪曼关注及协助日前与县议会主席对话。
布迪曼说,虽然县议会的出发点是让客户能在舒适及整齐的环境下购物,及小贩们可规律在自己的摊位范围内摆卖。
摊位范围超过10尺
他说,一些经营约40年的小贩如售卖布匹衣物,干粮食品,电子电器用品等,他们所摆卖的摊位范围超过10尺,如果必须用县议会规定的帐篷,试问下雨他们要如何应对帐篷与帐篷间连接处雨水,不会流到他们摊位上摆卖的货品?
他说,小贩们也面对10尺X10尺帐篷不耐用,价格昂贵,占空间及笨重问题。
由于双方都各持理由,经过讨论后,为了达到双赢,布迪曼建议县议会再给双方多些时间去克服适应,获得县议会主席允准押后至4月31日执行。
“在这期间小贩们必须尽量去适应更换10尺 X 10尺帐篷,如面对问题将再进行对话商讨解决方案,县议会主席也答应将亲身到实地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