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員被控謀殺少年

(吉隆坡14日訊)印裔摩哆車修理員因殺死印裔少年而被捕,今日以殺人罪名被控上推事庭,推事擇訂此案在3月16日過堂。

推事爾利沙里曼也諭令控方,在過堂當日需提呈化學報告及死者的解剖報告。

被告德尼斯(20歲)被控在2014年12月31日凌晨4時40分,在金馬區的某間組屋內,殺死21歲的馬克蘇德斯,牴觸刑事法典302條文。

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被告在通譯員宣讀控狀后,向推事點頭以示意明白控狀。

此案主控官為諾戴安娜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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