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泊車費落實日期不統一 商民斥無辜接罰單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收泊車費落實日期不統一 商民斥無辜接罰單

報導:劉淑美
地點:梳邦新村街場
(莎阿南14日訊)莎阿南市政廳于去年11月份開始,在梳邦新村街場落實泊車收費制度,唯橫幅和告示牌卻出現不統一的落實日期,許多商民不知情,部分商民卻認為有關泊車費不合理而拒絕繳付,因此接到罰單而大感不滿!



據了解,市政廳早已計劃在去年6月2日落實泊車費制度,惟基于某些因素而展延至去年11月才正式開跑,並展開取締行動,當地商民需在每逢週一至五的早上8時至下午5時支付泊車費,週六日和公共假期則無需支付泊車費。

凡是將車子泊在黃色格子的車子都需支付泊車費,若拒絕購買泊車月票或專屬貼紙,即遭到市政廳執法組的取締,24小時內支付的罰款為10令吉,一旦超過24小時就需付30令吉。

基于當地並未設有繳付泊車費機,部分商家即作為代理出售每月泊車貼紙(Pas Bulanan)和泊車月票固本,商民可購買一本價值6令吉40仙的泊車月票固本,或每月60令吉的泊車貼紙,每本泊車月票固本共有15張,每張40仙,即代表1小時的泊車費是40仙。



商店貼紙提醒

若是一名盡責的商家,每天至少需支付3令吉20仙的泊車費,一週的費用已是16令吉,每月即是64令吉,相等于一個月需購買10本泊車月票固本,不幸接獲罰單的商民可直接前往莎阿南市政廳、位于梳邦柏蘭嶺的莎阿南市政廳分局和毗鄰的人民銀行支付罰款。

《中國報》走訪當地時即發現泊車費制度事宜出現混淆的情況,部分橫幅指有關制度會在2013年12月落實,惟部分告示牌卻說在今年11月落實,造成許多商民對當地已落實的泊車費制度不知情,一些商店即貼紙溫馨提醒。

不滿市廳未諮詢民意

《中國報》記者早前走訪梳邦新村時 ,才獲知當地商民不滿莎阿南市政廳事前並未諮詢他們意見即落實收費制度,並抨擊當局並未給予良好的泊車服務,更不應在新村內落實收費制度。

他們指出,自從泊車費制度開跑,執法組官員積極展開取締行動,每天至少會來取締2次,導致商民每逢看到執法組官員前來,大家都會一窩蜂衝出去。

他們強調,儘管每小時為40仙,但能省則神,他們都盡量在車停泊在無需繳費的泊車場內,惟有關泊車場僅容得下40輛車而已。

他們指出,現有的泊車位已不足,加上部分早市小販霸占而加劇泊車位短缺的問題,因此認為莎阿南市政廳決定的泊車費制度並不合理。

沒發展不應收費

★張先生(50歲,商家)

這裡可說是梳邦新村的舊區,近年來也沒什么發展,有關當局不應落實泊車收費制。

更甚的是,泊車月票固本一本理應是6令吉,但卻得額外繳付60仙作為代理費用。

莎阿南市政廳每天至少會前來取締2次,時間約為中午12時和下午4時,為了避免遭到當局罰款和泊在黃色格子中,我都會盡量將車停泊在無需繳費的泊車場中。

泊車費不合理

★林秀娣(50歲,商家)

在某個週五的下午時段收到罰款,基于銀行在週六日沒上班,因此選擇在週一的早上前往繳付,而當時有關當局聲稱24小時內支付為10令吉,但該銀行卻向我征收30令吉,這令我火冒三丈。

此泊車費措施並不合理和恰當,一些老人家選擇將車停在后巷的空位中,然后步行到附近的餐館用餐,那些車子並沒阻礙交通,卻依然接到執法組的取締。

一些顧客都被嚇到,間接影響我們的生意額。

車位不足勿收費

★梁孫雲(58歲,商家)

在沒有充足的泊車位的情況下,有關當局不應該向我們收取泊車費。

我接獲傳單時,馬上趕在24小時內前往莎阿南市政廳支付,但市政廳的泊車費為2令吉,加上我已在現場等待半小時以上才完成程序。

一些小販習慣佔用泊車位營業,加劇泊車位不足的困擾。

收泊車費引民怨

★伍城鋒(39歲,居民)

這個泊車費措施已引起民怨,因這非常不合理。

畢竟新村街場的泊車位並不足,所以不贊成此措施,許多商民都不滿意當局不曾諮詢其意見再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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