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新田:符合升格程序 設公司非接管新紀元

(吉隆坡15日訊)董教總教育中心主席葉新田今日否認,成立私人公司以接管新紀元學院;他強調有關公司的成立,是為符合申請新紀元學院升格為大學學院程序所需,而這條件是教育部所規定。

他說,新紀元理事會前主席王今仲,曾在去年2月25日舉行的董教總教育中心董事會議上報告,為符合新紀元學院註冊為大學學院需要,已以“新紀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名稱,註冊一間公司。

他今午在記者會指出,在公司獲得批准后,方能進行註冊新紀元大學學院事項。

“這項報告當時獲得董事會一致通過接納,同時也議決以我、董總署理主席鄒壽漢、王今仲的名字,代表教育中心註冊這間私人公司;而這間公司則在去年3月17日正式註冊,註冊繳足資金為3令吉,以及40萬令吉註冊資金。”

出席者包括董教總教育中心董事吳治平、劉慶祺、陳德隆、陳紋達、財政楊天德、新紀元院長莫順宗。

誤導民眾

葉新田說,該公司註冊后,他們三人也于3月24日將該公司股份,轉給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私人有限公司全權擁有,而大馬公司註冊委員會也發出證書證明。

“因此指我們設新紀元私人公司,接管新紀元學院的新聞內容與標題與事實不符,同時也嚴重誤導民眾。我們根本沒有私營化新紀元學院,更何況一旦新紀元學院升格為大學學院后,學院也不會存在,試問假若我們要私營化,到底有何意義?”

另外,劉慶祺解釋,他是一名專業公司秘書,所以根據註冊公司法令規定,是不能夠以公司名字來註冊,必須以個人名字,否則有關單位將不獲准有關公司註冊申請。

鄒壽漢:去年12月會議

沒提設公司何來反對?

有報導指獨大代表董事周素英和戴炳基曾在去年12月18日會議中,激烈反對葉新田、鄒壽漢及王今仲所提出設立新紀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建議,導致此建議被否決;鄒壽漢就此強調,當時會議根本沒有提及設私人公司建議及“激烈反對”場面。

他解釋,當時會議並無提出註冊私人公司建議議決,因為這項建議早在2月25日已獲董事會通過,無需再有任何議決。

“當時我們正在談論有關升格條件必須要有1500萬令吉資金,及30%土著股權問題,因為當時我們正在積極爭取豁免有關30%條件,擔心一旦將1500萬令吉投入該公司同時,我們無法豁免30%土著股權,代表著這些資金30%將會歸土著擁有,畢竟要撤出這資金是件非常困難程序,畢竟新紀元資產是超越1500萬令吉。”

鄒壽漢說,所謂“否決”,其實是暫時擱置母公司投資子公司1500萬令吉資金符合註冊要求,待董事部再召開會議討論后,再依據需要交會員大會通過,因為當時他與葉新田因緊急公務前往東馬而需趕往機場,不在現場,董事部也因事關重大,不敢冒然決定。

否決私立公司報導

吳治平:無中生有

吳治平強調,指有關新私立公司建議遭否決的報導根本是無中生有,因為他當時也在現場,根本沒有提到任何否決事宜,也沒有任何激烈爭論,整個會議是和平的,所以是有心人製造是非,故意污衊董事部。

莫順宗補充,周秀英當時僅是提出擱置投資要求,並沒有否決任何事宜,而且當時會議也沒有發生不愉快。

另外,鄒壽漢解釋,針對周秀英指12月18日會議中,葉新田提及成立新紀元私人有限公司事宜,當時僅是一個匯報,匯報早前董事部議決註冊成立該私人公司註冊進展,並不是提出建議;而獨大代表當時也是首次出席董事部會議。

莫順宗:新院升格仍生效

莫順宗就有傳言指新紀元升格事宜已經無效一事重申,截至目前新紀元升格事宜仍在積極進行中,所以該學院升格事宜仍然有效的,僅是需要時間處理繁文縟節問題。

他也強調,葉新田等人並沒有私有化新紀元學院,當時會成立該公司,是因為教育部升格邀請函有闡明必須在一個期限內完成升格大學學院註冊程序,而其中條件包括1500萬令吉投資金及30%土著股權。

“依據高等教育法令規定,任何在大馬辦私立高等學院必須直接歸屬于私人有限公司,假若該學府歸屬私人公司或以其它形式辦學,必須得到教育部長豁免或批註,就如當年成立新紀元學院一樣。”

莫順宗說,其實在領取升格信函后,新紀元一直非常努力地處理升格事宜,包括一些法規問題,最后卻節外生枝。

升格為大學學院

財務狀況須穩固

獨家報導:張曉真

(吉隆坡15日訊)教育部規定要從學院升格為大學學院的私立大專,除了學術表現,公司財務狀況必須穩固,包括在提出申請時,至少擁有1500萬令吉的投資額及達致至少30%土著股權條件。

據悉,有關機構必須交代學院的財務狀況、說明主要資金來源及在升格為大學學院後,在未來5年的財務展望。

須有5年營運經驗

高等教育部前副部長拿督何國忠受詢時說:“若要為高等學府申請註冊,總得要有個單位(公司)去負責辦理;但升格事項就不一樣。”儘管如此,他建議瀏覽教育部官網查詢當局設定的最新條件。

根據高等教育局私立大專管理組對學院升格事項,學院必須擁有至少5年營運經驗(從註冊日算起),且學府註冊必須每5年更新一次,只要經營5年以上,當局就會評估已成型的私立大專。

當局也要求至少75%課程是受承認的,包括學院與外國高等學府聯辦課程;至少5項與外國或本地高等學府聯辦的課程是必須受承認(如2+1、2+2、3+0、4+0課程)。

在教學與學習項目,學院必須規劃提升講師素質、學術課程品質等;學院也必須擁有至少15%有博士學位的講師、至少60%擁有碩士學位的講師、60%全職及30%兼職講師。

另外,當局也會胥視學院的管理、院校環境、擁有良好記錄、是否吸納至少10%國際學生和考察院校報告。

整體而言,評估總分為100%,而公司財務、課程、教學和學術人員的項目各佔15%、學府資歷、管理、校園和良好記錄各佔10%,其餘項目為5%。

莫泰熙:非營利公司註冊

新院歸董教總教育中心管理

獨家報導:張曉真

(吉隆坡15日訊)曾在90年代參與新紀元學院辦校事務的董總前行政主任莫泰熙說,在董總、教總和獨立大學有限公司堅持下,當年教育部已破例讓非營利機構經營學院;換言之,新院是屬于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管理。

“我在2006年離開組織,新院在1998年至2006年,都是由這個非營利公司經營。

“1997年申請辦新紀元學院時,3個機構(即董總、教總和獨立大學有限公司)各派出5個代表,成立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再申請辦學院。

“不過,當時教育部說明‘非營利’有限公司不能申請辦學院,教育部規定只有營利公司,且需擁有至少30%土著股權,方有資格去辦學院。”

莫泰熙說,當時大家很疑惑,因為辦學院不是為了賺錢,而是服務社會和培育人才,既然當局可以批准能賺錢的機構辦教育,就更應該批准非營利機構辦學院。

莫泰熙今日就董總主席葉新田等人被指成立一家名為“新紀元”私人有限公司,以協助新元升格大學事宜,接受《中國報》電訪時如是指出。

發動輿論政府讓步

“後來,我們發動輿論批評當局做法無法讓人理解,結果政府讓步,破例由非營利有限公司去註冊。”

他說,由於當局沒有“非營利”有限公司表格,全都是‘營利’有限公司,官員就要求在填寫時,註明是“非營利”即可。

“若新院升格的前提是先設立營利公司,董總、教總和獨立大學有限公司總得有個代表,葉新田和鄒壽漢是董總代表,但王今仲是外人,再說這個‘新紀元’私人有限公司沒有教總和獨大的代表。”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