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車運動綜合中心合約問題 起訴人敗訴賠3造18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賽車運動綜合中心合約問題 起訴人敗訴賠3造18萬

(吉隆坡16日訊)高庭今日裁決,賽車運動營運及發展公司因合約問題而尋求470萬令吉賠償案件敗訴,起訴人需賠償答辯人等3造18萬令吉。



答辯人代表律師莫哈末再依說,承審法官拿督邱秀勤在內庭撤銷訴方的訴訟,並批准答辯人的反起訴,法庭也諭令起訴人Motorsports Knights(馬)私人有限公司,賠償10萬令吉和支付4萬令吉堂費給默迪卡體育場機構,以及另外4萬令吉堂費給青體部及大馬政府。

起訴人是就默迪卡體育場機構,無法在武吉加里爾國家體育中心附近興建被稱為賽車運動綜合中心(IMSC),而採取法律訴訟。

起訴人把武吉加里爾國家體育中心經營者默迪卡體育場管理機構、青體部和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三答辯人。



此案起訴人的代表律師為莫哈末費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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