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者指遭不法公司以高回酬為餌,誘騙他們砸錢投資,卻換來血本無歸。
該協會主席拿督納金佐漢昨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該協會近期頻接獲多宗涉及詐騙的投訴,其中黃金投資最為嚴重,涉及款額達千萬令吉。
182投資公司不受承認
他說,國內的非法外匯及黃金投資公司相當多,國家銀行列出的警惕名單(Alert List),共有182家投資公司不受承認和沒註冊,其中30%為黃金投資公司,情況令人擔憂。
“黃金投資公司一般以高回酬吸引投資者,受害者來自不同階層包括鄉區投資者,因難抵誘人的回酬而典當土地或屋子投資黃金。”
他說,部分涉及欺詐的投資公司已被國家銀行列入警惕名單,但仍有人受騙。
“雖然國家銀行在事發后介入調查,惟耗時調查和採取行動,若涉案的投資公司被查封,國家銀行也不能將資本歸還投資者。”
納金佐漢促請公眾欲投資時,應再三查證,僅有黃金買賣交易,而沒有任何投資公司可進行黃金投資,這實為行騙的伎倆。
他說,投資者付錢給投資公司后,卻沒黃金在手,剛開始雖取得一些回酬,但過后就得不償失。
該協會將設法協助投訴者尋找相關投資公司追討資金,否則將向警方報案。
此外,大馬智力和教育俱樂部主席依扎指出,目前有2家投資公司為了解決問題,向大馬伊斯蘭消費者協會求助,以設法將資本歸還投資者。
背後有勢力國行難對付
慕斯達法指出,不法投資公司有勢力撐腰,包括私會黨和龐大的律師團,例如他們聘請富有經驗的律師,國家銀行難以對付他們。
另外,有投資者得不到應有回酬深感受騙,欲向警方報案時,反被恐嚇將會分文未得,造成投資者擔心投資可能泡湯而進退兩難,不敢貿貿然報警。
慕斯達法說,投資公司主腦也利用經紀公司和投資者進行交易,造成經紀牴觸沒執照收取投資訂金法令下而被控上庭,而投資公司則可置身事外。
他指出,當投資者未能按時取得回酬時,身為中間人的經紀將惹禍上身,加上若投資公司卷款而逃,經紀須面對投資者和欠下的債務。
3手法誘騙顧客
大馬伊斯蘭消費者協會執行員慕斯達法指出,現有黃金投資計劃分為3種,其中一種手法是先付錢再拿金,投資公司以低過市場的價格賣金,條件是顧客必須先付錢后,在指定時間內再領黃金,並以越遲拿金價格越低的手法誘騙顧客。
他說,另一個手法即是以高過市場的金價將黃金賣給投資者,並承諾每月取得回報。
他披露,還有一手法是高價向顧客買黃金,但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