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富有:自由,没有绝对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出席一项活动致词时指出,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我对这句话深表认同,自己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必须自己负责,责无旁贷,也因此我们才有法律,在世俗多数人都公认的范围内,制定了一定的规则,为自由设下了底线,而超越这个底线的人,就会被法律对付。
要享有言论自由的人权,就应该知道言论自由的底线到底在哪,若把所有不当的言论,都推诿于言论自由,以这作为盾牌,岂不等同滥用了这项权利?
首相在上述同一场合也发表,缺乏对宗教敏感将导致极端主义高涨,而不能依随绝对的自由,还有宗教虽都严禁信徒进行杀戮,但如果宗教敏感没有受到尊重,就会有人采取暴力的报复手段的言论,惟对此我则不敢苟同。
暴力行为是不应该被鼓吹,今日如果一个宗教的图腾、神祗被侮辱,就要用他人的血去偿还,这种手段根本就是超越目前的法律规范,无论其理由是什么,伤害了人命,就必须被法律所制裁。
法律也许未必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这是文明社会的规则,侮辱他人者,就必须受到惩罚,惟这惩罚必须是由透过司法制度所定,而不是自己滥用暴力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