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让劳工局官员进公司调查 助理副总裁不认罪
独家报导:林雁芳
(加影19日讯)汇丰银行一名人力资源部助理副总裁,因拒绝劳工局调查员进入该公司展开调查工作,今早被雪州劳工局提控,被告不认罪。
被告诺阿兹琳娜被控于2013年6月19日下午,在赛城汇丰银行多次阻挠劳工局调查员进入该公司,牴触1955年劳工法令第98(b)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任何人不得阻扰、攻击、或怠慢劳工局官员进入有关公司展开调查,违例者可在同一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多1万令吉。
被告今早在辩护律师陪同下到加影推事庭面控,并在庭上否认有罪,推事艾达择定案件在2月24日过堂,以便控方移交所需文件给辩方。
来自万宜劳工局的检控官诺舒哈达休庭后告诉《中国报》,该局是接获汇丰银行一名职员针对雇主的投诉,才到该银行调查,希望了解该公司的聘雇作业程序,以及投诉是否属实。
她说,当天劳工局官员被挡在保安亭外,保安指没有预约不得进入,官员曾亲自通过电话与被告联系,但被告指有重要会议,会派下属接见官员,结果官员等了3小时都没有代表出来。
她说,官员当天下午5时在警方陪同下进入该公司,但被告依然不愿接见,官员只好在下午5时25分离开。
“这宗提控案件也是万宜分局首宗在98(b)条文下提控的案件,我们不希望雇主轻视聘雇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