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加達20日綜合電)印尼《耶加達郵報》報道,一些機密文件顯示,被列為貪污嫌犯的印尼全國警察總長新人選布迪·古納萬,涉嫌利用兒子的銀行戶頭洗錢。
報道指出,監督洗錢活動的官方機構,于2008年對布迪4個可疑的銀行賬戶展開調查。這些銀行戶頭都是布迪在2005年至2008年間開設的,其中一個以他當時只有19歲的兒子的名義開設。
文件聲明,布迪有可能利用兒子的戶頭洗錢,以掩蓋其來歷不明的收入來源。
調查報告還特別列出多個涉及數十億印尼盾的現金交易。2005年8月2日,布迪于開設了一個銀行戶頭,當天存入140億印尼盾(約397萬令吉)的現金,並在同一天再存入150億印尼盾的現金。
布迪來歷不明的轉賬交易則高達950億印尼盾。截止2008年6月10日,布迪剩下的3個銀行戶頭的總存額達64億印尼盾。
報導說,布迪基本月薪是533萬印尼盾,加上津貼和報酬等額外收入,總收入達5000萬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