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瘋兒控謀殺 家人不計前嫌聘律師

(加影20日訊)涉嫌以鐵錘弒母的瘋兒郭鋒添(譯音),今早在加影推事庭面對一項謀殺控狀,一旦罪成,將面對強制死刑。

雖然被告犯下滔天大罪,但其家人對他不離不棄,還為他聘請辯護律師,希望保住這名精神失常的家人。

37歲的被告今早身穿藍色背心出庭時,表現淡定,臉上也沒一絲憂傷表情;他在法庭通譯員讀出控狀后,表示明白控狀內容。

由于謀殺案必須轉交高庭處理,推事庭沒記錄被告是否認罪。

根據控狀,被告于1月13日早上10時05分,在蕉賴鴻運花園19一間住家,謀殺一名76歲華裔老婦,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此案主控官是阿碧拉米副檢察司。

被告辯護律師安華在庭上說,被告患有精神病,15年前開始接受精神治療,被告下一個複診日期是在1月26日,必須到國大醫院。

他要求法庭批准被告外出到醫院接受精神檢查,但推事阿都加里爾駁回申請。

申請接受精神檢查被駁

推事說,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條文,只有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庭,即高庭才可批准是否讓被告到精神病院檢查。

推事擇訂4月20日過堂,以便控方提呈案件所需報告。

這宗瘋兒弒母案事發時,死者郭麗蓮(前譯郭寶蓉,76歲)因監督兒子服食精神藥物,與兒子起爭執,最終遭兒子以鐵錘攻擊頭部致命。

被告干案后撥電給姐姐不遂,自己撥電警局自首,警方到場調查,並從凶屋現場帶走一把疑是凶器的鐵錘。

不想見到弟坐牢

被告兄長坦言,家人不想看見弟弟坐牢,希望他沒事,才委任律師為弟弟辯護。

“他(被告)是因多年前的一場車禍才會變成這樣,我們不想他因此坐牢。”

他說,若弟弟被判無罪,家人會安排弟弟入住精神院。

他周二早上陪父親及弟妹到推事庭聆訊后,受記者追問時這么指出。

另一方面,被告辯護律師安華說,被告事發時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知道殺了母親,直到看見母親躺在地上,才打電話報警。

他說,被告被扣期間,其家人有到扣留所見被告,但被告已不記得發生什么事。

他是受被告姐姐委托,為被告辯護。

他說,被告的家人沒生氣被告,因為其家人知道,死者非常疼愛被告。

“被告在2000年遇上車禍,患上精神病已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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