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案轉做污點證人 緬男非法入境監10月

(北海20日訊)在系列緬甸人殘殺及肢解案轉做控方污點證人的緬甸籍男子,因被控非法入境罪,今早在北海法庭聽審后認罪,被判監禁10個月,刑期從被捕當天生效。

被告賽夫拉(29歲)被控于去年12月18日,因無法出示居留證件,觸犯移民法令第6(1)(c)條文,即非法入境罪名。

被告今早身穿深藍色長袖衣出庭,頭髮及鬍鬚都已剃除。被告在法庭通譯員宣讀控狀后,俯首認罪。

法官莫哈末菲道斯宣判被告監禁10個月,刑期從被捕當天生效,即從去年12月18日開始算起。此案主控官為凱魯法魯斯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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