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自由法執行方式未明 有疑問本週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資訊自由法執行方式未明 有疑問本週問

報導:劉振儀
(檳城20日訊)檳州秘書署決定延長檳州資訊自由法的詢問櫃檯設立期限,民眾若對此項新法令有任何疑問,可在本週內到光大3樓州政府行政處詢問。



基于許多民眾對資訊法不了解,加上新法令執行方式未明確,州秘書署從上週開始設立暫時性櫃檯解答疑問,原定在上週五結束擺放期限,但負責此法令的州秘書署官員沙魯尼占昨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櫃檯開設期限獲延長至本週結束。

“但如果本週前來詢問的人數太少,秘書署或會提早結束擺放櫃檯的期限。”

同時,本報記者今日瀏覽州政府官方網站的資訊法欄目后,發現法令附屬的兩項條規,即2014年檳州資訊自由法條規(獲取資訊)及2014年檳州資訊自由法上訴局條規,依然未上載至網站。



沙魯尼占被詢及時說,他也不知該文件為何仍未被上載,秘書署只能一再督促國家印務有限公司,盡快上載文件。

詢問人數少

他解釋,2014年檳州資訊自由法條規(獲取資訊)條規,附屬在檳州資訊自由法第14(1條文)下,這項條規包含申請資訊的表格(BorangA)、若資訊不在部門裡的轉移資訊表格(Borang B)、回复申請結果的格式及收費。

他說,獲取資訊條規是關乎民眾申請資訊的機制,屬于資訊法很重要的一環;上訴局條規則屬于上訴局內部使用的條規,若沒公佈也沒對公眾構成影響。

無論如何,州政府官網www.penang.gov.my已上載并已在憲報上頒布資訊法文件,及各部門資訊官的清單,有興趣的民眾可前往瀏覽。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