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巫裔女童遭禁锢案‧ 有条件保外候审 父严禁骚扰女儿 | 中国报 China Press

7岁巫裔女童遭禁锢案‧ 有条件保外候审 父严禁骚扰女儿

(北海21日讯)“7岁巫裔女童遭禁锢案”,涉嫌禁锢女儿的34岁父亲莫哈末赛益夫,今日正式被控,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有条件保外候审。



推事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否则将撤销保释,案订2月25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程序。

身穿灰色T恤及蓝色牛仔裤的被告,今日被警方带上北海法庭时低头不语,但没有刻意闪避摄影镜头。被告的亲属包括受害者继母,皆没有现身法庭。

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15日傍晚7时23分,在威北双溪赖一组屋单位,虐待其6岁多女儿,造成女儿身体及心灵受创,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主控官反对保外

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若导致外伤,可被判监最高20年。

被告的辩护律师赛夫阿巴在庭上,以森州一名涉嫌疏忽照顾孩子的被告,在该法令下被控两项罪名,并各判3500令吉保外候审的案例,要求法官让被告保外。

不过,主控官凯鲁副检察司则以3个论点,即(1)虐童案是严重案件,(2)被告是受害者的父亲,保外期间可能会骚扰女儿,及(3)虐童案频频发生需给予社会警惕为由,反对被告保外。

凯鲁说,若法庭允许被告保释,必须设下附加条件。

法官莫哈末菲道斯聆听双方论点后,谕令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严禁被告在保外期间骚扰女儿,否则撤销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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