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以董總秘書長傅振荃為首的18位董總中委,今日譴責董總主席葉新田聯同署理主席鄒壽漢于早前記者會,刻意扭曲起訴和答辯雙方達致的協議內容,並且不依循《董總章程》第5A.10條文規定行事。
18人今日聯名發文告力撐,吳茂明與周惠卿明確擁有作為董總中委身分地位,並指葉新田、鄒壽漢彭亨董聯會及沙巴董總等人和單位,皆不能任意否定和剝奪兩人中委身分。
文告說,葉新田和鄒壽漢指吳茂明和周惠卿並非受委中委及不再是董總中委的說詞,明顯意圖誤導,以讓各州董聯會或董教聯合會、華社及群眾相信,無需通過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議決同意就可隨意更換董總中央委員。
藐視高庭法官
“高庭法官于2015年1月20日上午召見雙方協調后,雙方達致3點協議之一即闡明起訴方(葉新田領導當權派)委任現有7名中委及3名常務委員是不可更換,直到本案審結完畢;而《董總章程》第5A.10條文意味,原有32名董總中委身分,在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未召開會議作出明確議決前,其身分不能被剝奪和質疑。”
文告說,葉新田和鄒壽漢做法公然藐視協調本案高庭法官,也全然不尊重答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