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灾灾黎获允许 提公积金重建家园
(吉隆坡23日讯)公积金局指出,受水灾影响的会员是获准从第二储蓄户头提款,以重建家园或购买新房屋。
该局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根据公积金提款条件显示,房屋提款除了必须售卖第一间房屋,再申请公积金购买或兴建第二间房屋外,遭天灾摧毁(如:水灾、地震和土崩)、火灾、被废弃的房屋项目或被取消购买的房屋,也可以向当局申请提款。
“因此我们呼吁这些受影响会员提出申请,但在申请前必须向地方市议会、市政局或村长,索取确认书,以证明会员房屋确实遭受水灾破坏。”
文告说,当局将会估计和审核会员资产和所需数额,以确保申请者符合资格申请此提款。
欲知更多详情,会员可到各公积金分局、登录当局官方网站www.kwsp.gov.my,或联络03-89226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