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美清 : 善解新聞工作締造雙贏

──芙蓉辦事處高級記者

新聞從業員常會面對提問時,信息不夠公開的情景,例如官方、私人機構或政黨領袖,希望新聞記者只報導他們期望被宣傳的一面。

當被詢問意料之外的問題,或不想回答的問題,就會有慣常的一句:“無可奉告”。有者會把“回應的權力”推給更高層的人。

馬來西亞的政府部門,大部分有設立公關部門,充當媒體與相關部門的聯繫橋樑,主要功能只是發出邀請函通知媒體新聞發佈會舉行的日期、時間、地點;當發生突發狀況時,特別是重大事故,能夠專業面對媒體追問的情況卻是很少。

在州際地區,只有州局長或主任有權力回應媒體的訪問,但這些“有力人士”不盡然會善用權力回應媒體,有者是一問三不知,選擇不應酬媒體的提問,媒體往往只能寫出相關單位的反應,而無法反映實際情況。

美國杜克大學一名教授蘇珊,曾經擔任卡特總統撰稿人,她特別提出,新聞官必須提供可靠和準確的信息,與記者一定要互相信任以及維持良好關係,而坦誠配合更為重要。

她指出,回應記者的提問要分層次,但回答必須坦誠:一是我知道並且可以告訴你的;二是我知道,但不可以告訴你的;三是我不知道,但我會瞭解后告訴你。

在中國有“新聞發言人”,除了擔任傳達有關部門政策的發言人,也可以回應記者的提問、接受記者採訪。

避免以訛傳訛

《為了公開:我當新聞發言人》作者王旭明,在教育單位任職新聞發言人的時候,秉持的職責理念是:傳達政策、提升理念、引發深刻、豐富情感。

他強調,作為新聞發言人,應該公開亮明觀點,正確引導公眾與社會。“無可奉告”是一種應對的表現,但不是最佳的表現。

現今的網絡傳播系統發達,公關的力度,必須追得上傳播速度,及時發放信息,是危機管理,避免以訛傳訛。

媒體的功能就是傳播,過于對媒體設限,只會影響政策的傳播效果。

瞭解記者的工作,善解傳達及時信息是新聞工作生態的脈絡,多一些的配合,將能製造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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