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爆竹一樣過年
爆竹一聲除舊歲,是華人過年時燃放爆竹、煙花的最好理由,即使被禁止燃放爆竹,大家都不把禁令當一回事,盡情燃放爆竹,鬥大聲、鬥鞭炮長度;這種“怕輸”的心態,讓爆竹商得益,違例售賣爆竹煙花,也撈得盆滿缽滿。
政府基于安全理由,禁止人民售賣、燃放爆竹與煙花,可是,爆竹商照賣煙花爆竹,他們的腦袋也轉得快,現在更善用通訊工藝與社交媒體的便利,向網友招手,還提供上門送貨的便利,以避開執法單位取締。
應嚴查通關
商家違反禁令,從中國、泰國等地走私進口煙花爆竹,每一貨櫃煙花爆竹約三四十萬令吉,可見走私集團財雄勢大,才能避開檢查或取締,讓這些違禁品順利通關,然后批發給小型販商。
大量走私爆竹煙花走私進入我國,關稅局責無旁貸,必須嚴查貨櫃中心的貨物報關與通關,並要調查是否有官員吃里扒外,與走私集團串通,讓走私物品順利通關,導致走私煙花與爆竹活動猖獗。
不買沒市場
要有效打擊爆竹煙花走私問題,關稅局須主動出擊,除了公眾提供情報,該局也須與相關執法單位配合及共享情報,揪出走私活動幕后主腦與取締非法售賣爆竹煙花的攤位,甚至與多媒體委員會員,阻遏社交網上的爆竹促銷宣傳,並將違法商家繩之以法。
每一年,不論農曆新年、開齋節或屠妖節,都會發生燃放爆竹煙花肇禍,導致傷亡、鄰里因爆竹聲干擾生活而失和等問題,但大家沒有從中吸取教訓。
爆竹煙花走私與販賣,涉及需求與供應,只要公眾不購買,爆竹煙花就沒有市場,走私集團與商家也沒有機會牟利;不燃放煙花爆竹,農曆新年氣氛其實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