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查车牌课题诽谤胜诉 TV3获准上诉
(布城27日讯)联邦法院今日就霹雳州前大臣拿督斯里尼查在WWW1车牌课题,起诉TV3诽谤胜诉案,批准TV3提出的上诉申请。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劳勿斯为首的五司,今日聆听TV3代表律师刘德发提出的有司法偏见申请论点后,作出上述决定;上诉庭在早前推翻高庭裁决尼查败诉,改宣判尼查胜诉。
刘德发今日原定要提出8个论点,但五司最终只聆听其中一项论点,即无论是否有明显的偏见,都必须考虑答辩人和上诉庭法官之间的关系。
他说,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与尼查有私交,同时莫哈末阿里夫在上任为司法专员时,曾经是伊党的法律顾问,因此存有司法偏见。
指报导影射为叛徒
其余四司是东马大法官里察马拉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苏里亚迪、丹斯里阿末马阿洛及丹斯里莫哈末阿芬迪。
在2012年7月10日,尼查因不满其有关WWW 1车牌推特贴文被扭曲,而入禀高庭起诉TV3和其高级制作人罗哈妮嘉诽谤,索偿5000万令吉。
高庭于2013年4月12日,以3大理由,即答辩人辩词属实、受约束特权和评论中肯,驳回尼查的起诉;尼查不满判决,再提出上诉。
在诉状中,尼查指TV3于去年5月30日的晚间新闻报导中,影射他是一名叛徒、反苏丹的政治人物、试图煽动民众憎恨柔佛苏丹、指责柔佛苏丹滥用公帑购买车牌及滥权、指责柔佛州苏丹为私利而干预柔佛州行政等。
他把TV3、TV3新闻及时事组高级制作人罗哈妮,列为此案第1及第2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