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建成:学校能打孩子,家长却不能?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植建成:学校能打孩子,家长却不能?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倡议,在7月提程新法案,当中列明,要把父母鞭打孩子列为刑事罪。



把打孩子列为刑事罪?这言论一出,即引来了一些人非议,尤其是三四十岁以上的家长,质疑说:我们这一代人,哪一个不是吃籐鞭长大的?小时候出外玩乐时,忘了钟点,回到家时,父母已在门口拿着籐鞭等候,旋即鞭如雨下,第二天上课时,还须带着像斑马状的双腿上课。

但今时不同往日,去年发生了大马外交官在瑞典因为体罚孩子而被拘留,4个孩子必须要和“暴力父母”隔离,直到刑满出狱为止。这事件,成了大马上下震撼教育的最好教材,原来文明国家是如此重视儿童权益。

大马政府打算像文明国家学习,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一出手,就像治乱世用重典,打孩子要被控上庭,吓得家长尖叫。部长出来澄清说,只有造成小孩心理和生理严重创伤的案例,才会被控上庭。



大马政府想要教育家长别用过度暴力来教育孩子,是顺应世界潮流。在过去30年,全世界教育圈吹起了摒弃体罚的风气,不过,其他先进国禁止体罚的做法,是先从学校落实,之后再推广到家庭。禁体罚,大马先从家庭下手,有违常理。

体罚,毕竟受创伤的部份有两方面,一是看得到的肌肤创伤 ,二是看不到的心灵创伤。看得到的伤,很快消退;看不到的伤,会持续很久,甚至铭记终生。惩罚不懂事的孩子,施罚者当然不想孩子的心灵受创,长大后性格乖张。尤其是在体罚的过程中,众人旁观,孩子最难受的不是手心或屁股,而是面子。

先进国校园禁体罚

所以先进国,是先在校园禁止体罚,春风化雨一阵子之后,才把禁令带入家庭,这也就是为什么欧洲国家,几乎全部禁止校园体罚;仍有半数国家,允许家长在家中关起门来打孩子。

在2004年,大马政府也曾在学校禁止体罚,可是之后学校风纪败坏,老师申诉没有籐鞭还真的不行,3年后教育部撤除禁罚令,老师得以重执“教鞭”。类似情况也发生在1998年的英国,英国佬虽相信爱的教育,却也遵从铁的纪律,禁体罚令也是颁了又废,之后亦允许老师有限度地鞭打孩子,最多打手心3下,屁股6下(只限男生),8岁以下一律禁打。

妇女与发展部想要颁新法令,取代2001年略嫌过时的儿童法令,也不是没有什么条款可以修正。在大马,真正造成儿童致死的案件,大多是疏忽看顾儿童致命的案例。

去年8月在吉打,一名父亲将沉睡的4岁儿子留在后车座9个小时而去教书,导致儿子热死车内。此外,我们也曾听闻家不少案例,是大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小童爬窗跌死的悲剧。这都是因为大马没有类似“不可让12岁以下儿童独处”的法令。在美国,就严禁12岁以下儿童独处,以免发生意外。大马真要修法,应增设“禁止儿童独处”的法条,才能警惕更多粗心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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