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焚尸 女子忏悔免死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杀人焚尸 女子忏悔免死

台湾男子蓝坤俞去年4月遭同居中国女友黄靖雯杀害分尸、焚尸,法官审理后形容黄女杀人如砍剁鸡鸭,但审酌黄女犯后多次自白、忏悔,故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黄女逃过一死。



台湾《苹果日报》报导,蓝坤俞的母亲表示,道歉书信是黄女为减轻刑责才写的,根本是胡说八道、谎话连篇,绝不相信黄女有悔过诚意。黄女若不被判死刑,实难接受。

判决书指出,已取得台湾籍的黄靖雯(45岁)和小开蓝坤俞自98年起同居,后来黄女借贷给蓝某,还担任该公司1000余万元台币(约120万令吉)贷款之连带保证人,双方因而有财务纠纷。2人同居期间,双方多次争执,蓝对她暴力相向。

去年4月间,黄女在蓝男的座车下装设GPS,27日将蓝男约到其住处,让他饮用掺入安眠药的红茶而昏迷。昏迷后黄女持刀将蓝男杀害、分尸,将尸块载运到山区焚烧、掩埋,事后还打电话给蓝父,表示都找不到其子,又打几通电话到公司表示要找蓝某,营造找人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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