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拥4土制炸弹 商人被控不认罪
(威南27日讯)“爪夷横街发现土制炸弹”案,涉嫌拥有4枚土制炸弹的陈姓商人被控企图伤人罪,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43岁的男被告于今早8时50分被警方带到爪夷推事庭面控时,发现大批媒体守在法庭外,赶紧以红色塑料袋遮脸,避免真面目曝光。
控状指出,警方于本月17日上午11时25分,在爪夷横街发现4枚土制炸弹,怀疑被告使用土制炸弹以伤害他人,因而抵触1958年腐蚀性物品、爆炸物和危险武器法令第3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3年的监禁。
推事西蒂莎玛原本谕令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在被告求情下,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案订2月23日过堂。
本月17日,一名糕点女工在爪夷横街一间空屋旁,发现置放4枚土制炸弹,分别装置在1个双层盒子及1个礼袋内,事主通过爪夷志愿保安队队长曾进合向警方通报。
警方接消息后调查,当场引爆土制炸弹,其中3枚成功引爆,1枚相信是技术问题没引爆,被带返警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