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擁4土製炸彈 商人被控不認罪
(威南27日訊)“爪夷橫街發現土製炸彈”案,涉嫌擁有4枚土製炸彈的陳姓商人被控企圖傷人罪,被告否認有罪,獲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
43歲的男被告於今早8時50分被警方帶到爪夷推事庭面控時,發現大批媒體守在法庭外,趕緊以紅色塑料袋遮臉,避免真面目曝光。
控狀指出,警方於本月17日上午11時25分,在爪夷橫街發現4枚土製炸彈,懷疑被告使用土製炸彈以傷害他人,因而抵觸1958年腐蝕性物品、爆炸物和危險武器法令第3條文。一旦罪成將面對不超過3年的監禁。
推事西蒂莎瑪原本諭令被告以1萬2000令吉保釋,在被告求情下,獲准以5000令吉保外,案訂2月23日過堂。
本月17日,一名糕點女工在爪夷橫街一間空屋旁,發現置放4枚土製炸彈,分別裝置在1個雙層盒子及1個禮袋內,事主通過爪夷志願保安隊隊長曾進合向警方通報。
警方接消息後調查,當場引爆土製炸彈,其中3枚成功引爆,1枚相信是技術問題沒引爆,被帶返警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