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焚屍 女子懺悔免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殺人焚屍 女子懺悔免死

台灣男子藍坤俞去年4月遭同居中國女友黃靖雯殺害分屍、焚屍,法官審理后形容黃女殺人如砍剁雞鴨,但審酌黃女犯后多次自白、懺悔,故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女逃過一死。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藍坤俞的母親表示,道歉書信是黃女為減輕刑責才寫的,根本是胡說八道、謊話連篇,絕不相信黃女有悔過誠意。黃女若不被判死刑,實難接受。

判決書指出,已取得台灣籍的黃靖雯(45歲)和小開藍坤俞自98年起同居,后來黃女借貸給藍某,還擔任該公司1000余萬元台幣(約120萬令吉)貸款之連帶保證人,雙方因而有財務糾紛。2人同居期間,雙方多次爭執,藍對她暴力相向。

去年4月間,黃女在藍男的座車下裝設GPS,27日將藍男約到其住處,讓他飲用摻入安眠藥的紅茶而昏迷。昏迷后黃女持刀將藍男殺害、分屍,將屍塊載運到山區焚燒、掩埋,事后還打電話給藍父,表示都找不到其子,又打幾通電話到公司表示要找藍某,營造找人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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