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CAT聽證會.庫斯林:不瞭解索取權利 少人申請部門文件解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SELCAT聽證會.庫斯林:不瞭解索取權利 少人申請部門文件解密

(莎阿南27日訊)雪州秘書拿督庫斯林指出,由于公眾醒覺不高,所以州政府各部門官員所接獲“解密”的申請不多,故此不應該將此歸咎于官員對自由資訊法令冷感。



他說,他不認同官員對自由資訊法令冷漠的言論,主要是公眾醒覺不高,不瞭解可索取各項文件權利,以致申請“解密”少。

他說,從自由資訊法令通過后,截至目前,各部門只接獲163個申請,其中5項被拒絕。

他坦言,自由資訊法令相當新,資訊官員們在處理過程中,仍有許多弱點和不足之處,需要改善和提升。



水供管理機構接獲申請

他指出,同時,有一些部門如鵝嘜縣土地局、巴生縣土地局、雪州城市、策劃局、雪州福利局、雪州工程局、雪州農業局等,是完全沒有接獲任何申請。

他說,接獲申請“解密”的部門有雪州公共圖書館、雪州水供管理機構、雪州伊斯蘭法庭、安邦再也市議會、梳邦再也市議會、八打靈再也市政廳、莎阿南市政廳、瓜冷、烏冷和八打靈縣土地局等。

對于各部門接獲的申請各不相同時,他以雪州水供管理機構為例子,他說,可能是水供問題,公眾想要知道更多相關問題,所以該機構共收到39項“解密”申請。

庫斯林今日出席能力、公信力和透明度特別遴選委員會(SELCAT)針對自由資訊法令召開聽證會時,如是指出。

出席者包括了該特委會主席楊巧雙、委員黃瑞林(適耕莊區州議員)、哈尼查(美丹花園區州議員)、蘇來曼(柏馬登區州議員)、沙阿里(淡江區州議員)、沙菲宜(萬宜區州議員)和賽維爾(斯里安達拉斯區州議員)等。

申請「解密」一個月有回應

庫斯林說,根據申請程序,大概需要約一個月,才能答覆申請“解密”者的申請獲批准與否。

出席的多位成員也以各項例子,挑出申請者在提呈申請時面對沒有獲得回應情況,以至讓申請者不知申請情況如何。

庫斯林解釋時說,根據申請,不管有關申請是否被接受和拒絕,資訊官員必須要在一個月內回應。

他說,對于一些申請者需要等待較久時間,可能是文件問題,或文件送錯部門,或涉及到中央政府的部門沒有回應,而導致有關官員無法及時回應申請者。

庫斯林也說,有關資訊官員在受委時,是根據官員名字被憲報,而不是根據部門。

他說,有關官員接委任時,將會給予訓練,以及有關自由資訊法令的資料等,讓官員瞭解他們本身的角色。

“但若是遇到官員升職和調職時,就必須要再重新委任過,但這過渡期大約只是二三個星期,並不會太久,不會影響到申請的處理。”

僅2項會議列入“秘密”文件

庫斯林重申,在雪州沒有任何文件是被列為“最高秘密”,只有雪州行政會議和雪州經濟行動理事會的會議被列入“秘密”文件。

他說,目前,有關文件是被列入“最高秘密”(RAHSIA BESAR)、“秘密”(RAHSIA)、“機密”(SULIT) 和“受限”文件(TERHAD)。

他指出,最高機密是涉及國家安全等課題,一般是涉及國家安全理事會和警方等,雪州並沒有這類文件。

他說,在“秘密”文件中,必須要獲得雪州大臣的解密后,才能公佈予申請者。

他指出,儘管他有權力解密“秘密”等級的文件,但還是需要請示大臣的同意。

他說,至于“機密”和“受限”文件,各部門主管都有權力解密,包括各地方政府。

“但若有關文件涉及行政會議,還是需要獲得大臣的解密,方可批准公開。”

雪州水供重組及金鑾白沙羅大道
須第三方同意才能解密

庫斯林說,由于雪州水供重組和金鑾白沙羅大道涉及第三方,必須要獲得第三方同意才能解密,因此當局已回拒了申請者的文件申請。

他說,當局也有接申請者要求雪州水供重組合約內容,但由于有關合約涉及能源、綠色工藝和水務部,必須要獲得該部門同意。

他指出,截至目前,只取得該部門口答拒絕的答案,但卻未獲得黑白書面拒絕的回應,因此當局迄今是無法提供相關文件給申請者。

至于白沙羅莎阿南大道(DASH),他說,當局在接獲有關申請后,曾提呈予當時的雪州大臣辦公室,但截至目前,大臣辦部公室沒有給予回應。

至于金鑾白沙羅大道,他說,他們已回覆了申請者,但申請者當時並不滿意所獲得的答案只是屬于文件中的一部分,申請者是要求整分文件解密。

楊巧雙也詢問庫斯林是否是在獲得大道局和工程部的拒絕之后,才拒絕有關申請,還是還沒有獲得各有關部門回覆就直接拒絕申請者的申請。

雖然庫斯林沒有正面回答,但他說,根據程序,他們是應該要獲得各有部門答案之后才做出拒絕的通知。

“如果有關申請文件是涉及雪州行政會議等部門,就必須要獲得大臣同意才能解密,但如果是涉及第三者,尤其是涉及第三者之間的合約,就必須要獲得第三者同意該文件才能解密。”

官員津貼與付出不成正比

庫斯林指出,由于接獲“解密”的申請不多,所與州政府每年所支付給資訊官員的津貼與付出不成正比。

他說,委任了41名資訊官員,負責接受、處理和回應各相關文件的申請,每人每月500令吉津貼,政府每年要承擔24萬6000令吉的費用。

他是受詢及雪州政府每年所繳付的款項和資訊官員的付出是否成對比時,這么指出。

自由資訊法令于2010年提呈,2011年在雪州議會通過,2013年正式執行。

各部門聯合宣傳

庫斯林說,由于接獲的申請只有163宗,平均每位官員只處理3至4宗申請。

他指出,州政府每年提供二次訓練課程,迄今已舉辦了3次培,都是由雪州法律顧問負責主講,每一次培訓課程,需花費約4362令吉。

他認為,有關宣傳工作並不能夠由各部門進行,主要是涉及撥款問題,必須要由雪州政府聯合各部門舉辦宣傳活動,才能達到更有效的效果。

他說,負責有關資訊法令的是雪州行政議員黃潔冰,據瞭解黃潔冰和雪州政府都有舉辦有關自由資訊法令的活動。

他說,所有部門包括雪州政府,都要負起共同責任,全面推動和宣傳自由資訊法令。

“我們大部分都是對內,對外的則是網站中張貼文告、發出傳單和小冊子,以及通過媒體發佈文告,讓公眾知道可向各有關部門申請文件。”

未受訓官員答覆困難

由州政府提供予資訊官的訓練課程,基于部分受委官員不曾參與過,以致不少官員仍不熟悉自由資訊法令,面對雪州能力、公信力與透明度特別遴選委員會提問時,都無法給予正確回復。

根據州政府提供的數據,各土地局或地方政府接獲公眾,申請自由資訊法令的數量中,出現甚大的落差,甚至有部門至今都沒接獲申請。

41資訊官在聽證會上作供時也向該會坦承,只有一名資訊官工作,可說略顯不足,因此州政府可考慮多增一名成員。

資訊官在會上也說,迄今只進行過三次訓練課程,若要有效執行自由資訊法令,州政府需持續提供相關課程。

當委員會詢問為何有部門出現零申請時,官員認為他們已做足宣傳,或許是因為部分人民,還不清楚申請自由資訊法令的程序,

而針對聾啞人士如何申請時,也沒官員能提供答案。

委員之一的沙菲宜提問,自由資訊法令執行前后的差別時,資訊官回答指該法令,可提供申請更具體的數據,進入帶來良性反應。

在黃瑞林詢問議員要求相關資料時,是否依據一般程序申請時,有官員回答,公眾和議員無差,都得做出相同申請。

雪州能力、公信力與透明度特別遴選委員會主席楊巧雙補充,即使聽證會已結束,但資訊官仍能針對以上法令事宜,致函予議長辦公室,截止日期為2月底。

楊巧雙:存有弱點
擬修改自由資訊法令

(莎阿南27日訊)雪州能力、公信力與透明度特別遴選委員會主席楊巧雙坦承,自由資訊法令仍有其弱點所在,因此該會會持續研究該法令,並在修改后于3月提呈到州議會。

她說,在聆聽41名資訊官員就執行上述法令的阻礙后,發現該法令仍有不足之處,所以該會委員之一兼淡江區州議員沙阿里,將領導修改法令事宜。

她指出,隨著申請公開白沙羅莎阿南大道(DASH)合約的要求遭到拒絕,已有人質疑州政府是否有誠意執行以上法令。

維護納稅人利益

她今日出席自由資訊法令聽證會后,召開記者會時說,人民必須對該法令抱有信心,因為其用意是維護納稅人和人民利益,且他國開始執行時,也曾面對類似問題。

針對該法令被他人濫用時,楊巧雙直言,該問題是存在,包括律師樓用在法庭案件上,所以更需加以檢討,沒人希望由政府保管的私人資料遭到洩露。

她強調,持續讓資訊官參與訓練課程,是有效執行以上法令的關鍵。

她也說,若公眾申請的資訊涉及中央政府,那就得獲得第三者的同意。

詢及共24万6000令吉的津貼沒到資訊官手上時,她說,委員會會調查該問題,到底該筆費用是用作訓練課程還是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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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引來毗鄰居民反對時,她說,沒有這必要,因為該會只會商討涉及公信力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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