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每月遲遲不發薪水,讓員工生活陷入困境。
⊙蔡先生指出,他在一間玻璃與鋼鐵工廠工作多年。
他說,其每月薪金為2500令吉,從去年初開始,老闆就開始拖欠僱員薪金,工廠其余7名同事也遭殃。
他說,曾試問老闆為何多次遲遲不發薪金,老闆的回應是,工廠顧客帳目未清,所以沒有辦法發薪金給僱員。
他指出,拖發薪金的情況變本加厲,有次更離譜,薪金拖延至超過20天才發出,生活開銷根本沒有辦法應付,讓他陷入困境。
他試問,員工是否可向勞工局做出投訴呢?
★林若輝律師
根據勞工局法令,雇主必須在每月首個星期內,為僱員發薪金。
雇主也不能以顧客未結帳,而拖欠員工的薪金,建議事主連同同事前往勞工局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