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言屋語‧提高家庭收入 實現居者有其屋

拿督童國模

國際房地產聯合會(FIABCI)亞太區秘書處主席

武吉佳拉房產(Bukit Kiara Properties)集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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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我在本地報章讀到一篇有趣的報導,探討馬來西亞年輕人如何僅靠區區900令吉的最低月薪標準,在城市里生活。

這項研究涉及3名年輕的城市居民,每人分別被要求只能在一個月內花900令吉。3人都未能通過此測試,因為汽車貸款、交通、膳食和娛樂費用是他們主要的開銷。他們估計,每個人須有1500至2000令吉的實際月入,才能在城市生活。

此研究另一項值得關註的發現是,3名參與者都是單身,除了其中一人每月必須支付280令吉月租外,其余二人都沒有房屋負擔。因此,以1500至2000令吉月入作為城市生活費的標準,似乎仍是被低估的數目。

要有合理工資

有關報告揭示年輕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開銷去向,也可能反映整個社會的情況。問題來了:“年輕人是否入不敷出?他們是否有能力擁有房地產?”

我在此專欄撰寫的前幾篇文章都是在討論可負擔房屋。除了建議增建房子,另一個值得關註的事項,便是人們的收入或日常生活開銷。

代表英國620萬名勞動人口的英國工會聯合會秘書長弗朗西斯奧格萊蒂(Frances O’ Grady)曾指出:“可負擔房屋不僅僅與房價有關,擁有合理的工資也同樣重要。”

我國也面對同樣的問題。很多時候,收入不足,加上沉重的財務負擔如汽車及個人貸款等,已普遍成為人們無法購得房屋的主要原因之一。

家庭收入低是問題

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都華希指出,約三分之一或200萬戶馬來西亞家庭的月入仍然少于3000令吉。這或許只是保守估計,因為在2012年,政府宣佈已把一個大馬人民援助金(BR1M)派發給月入少于3000令吉的520萬戶,或佔全國家庭總數80%的家庭。

家庭收入是指生活在一個家庭或居所里的所有勞動人口的總收入。以我國目前每個家庭住著超過5人的情況來看,要以每月3000令吉的家庭收入來滿足人民對房屋的需求,是令人擔憂的。

若如以上報導所指,那些沒有任何房屋負擔的個人每月需要1500至2000令吉在城市里獨自生活的話,那家庭月入少于3000令吉者想要購得房屋,機會是渺茫的。

國家銀行的數據顯示,在2003至2013年期間,馬來西亞的家庭債務每年增長約13%,但同時期的家庭收入卻每年卻只平均增長5%。要想瞭解債務與收入之間何以出現巨大差距是另一回事,就留待他日再探討。眼前的問題是,假如這情況未能獲得改善,屆時家庭將會陷入債務的惡性循環。

建立完善公交系統

我在早前的撰文里也曾提出一些改善建議,其中一項建議便是建立一個完善和更具效率的公共交通系統。

2012年的私人轎車銷售額高達748億5000萬令吉。一輛轎車所附帶的日常和定期開銷包括分期付款、汽油、維修、過路、保險和泊車費用。區區一輛車就讓我們不知不覺地花費1000令吉,或佔家庭月入3000令吉的三分之一開銷。

假如我們能夠擁有更加完善和全面的公共交通系統,那么花費在私人轎車方面的1000令吉將獲減至每月只需100至200令吉來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我相信人民正熱切期待更完善的捷運系統竣工,以減輕擁有私人轎車的負擔。

減少私人交通方面的開銷並非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唯一方法。以一戶每月只賺取3000令吉收入的家庭為例,若把其中的三分之一,即1000令吉拿來支付房屋貸款,有關家庭只能負擔得起一間價值22萬令吉和30年房貸期限的房屋。就算是在政府的可負擔房屋計劃下,這筆預算也不足以在城市裡購買一所新房子。

政府有必要在減低家庭債務之際,進一步提高國人的家庭收入。鼓勵更多經濟活動和投資項目、創造更多具有附加價值的工作及培育教育水平優良和高技能的人力,將有助于我國成為高收入國。

在全新的一年裡,希望政府能夠致力于提高國人的家庭收入,使人民能夠達成居者有其屋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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