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可鞭妻論 雪宗教司否認曾說過

(吉隆坡30日訊)雪州宗教司達耶斯否認曾發表丈夫可鞭打教育妻子的言論,並表明如果妻子不順服丈夫,拒絕聽從道理,丈夫可用手帕抽打她。

他接受“當今大馬”訪問時,反駁《馬來西亞前鋒報》的報道;《前鋒報》報道出街后,獲得網絡媒體“人民郵報”的轉載,結果引起多個婦女組織與朝野領袖批評達耶斯。

達耶斯否認曾發表過有關談,他說,在接受《前鋒報》訪問時並未使用“鞭打”(rotan)一詞,反之這詞是出于《前鋒報》記者的發問。

他解說,《前鋒報》記者一開始是詢問他,關于鞭打教育孩子的問題,接者又問鞭打妻子又如何。

“我告訴他,如果妻子不順服丈夫,拒絕聽從道理,那丈夫可冷待她,或不同床共寢。之后,丈夫可用手帕抽打(sebat dengan saputangan)她,可以是背部,但不可是臉部,抑或其他會造成傷害的部位。這旨在教育她,而非傷害或羞辱她。”

他說,這主要是要教育妻子,而非刻意傷害或羞辱,如果妻子異常敏感,受如此對待后會情況更糟,那這種方式就不洽當。

他指出,他未曾告訴記者,必須鞭打妻子才可訓練其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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