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推翻誹謗案判決 登前大臣秘書監3月
(布城30日訊)上訴庭今日推翻高庭判決,裁決登州前大臣拿督斯里依德里斯政治秘書拿督阿末蘭茲誹謗前大臣機要秘書和發送恐嚇手機短訊給3名前州議員罪成,監禁3個月。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在批准控方就高庭判阿末蘭茲無罪釋放提出的上訴申請后,一致做出上述裁決,刑期即日計算起。
阿末蘭茲在地庭面控共面對3項發出恐嚇手機短訊和1項誹謗控狀。地庭于2011年裁決被告所有控狀罪名成立,各判監3個月,刑期同時執行。
根據控狀,阿末蘭茲在誹謗案件中,被指于2009年4月13日晚上11點21分至11點25分之間,在瓜登甘榜古邦巴烈住家利用時任大臣機要秘書旺阿末旺慕達的手機號碼,通過網站傳送恐嚇手機簡訊給3名國陣州議員,分別是拿督羅索華希、查卡里亞及哈林祖索,令旺阿末旺慕達名譽受損,因此觸犯刑事法典500條文。
另3項控狀,則指他于2009年4月13日晚上11點21分至11點25分之間在瓜登甘榜古邦巴烈的住家死亡恐嚇3名國陣州議員,分別是拿督羅索華希、查卡里亞及哈林祖索,因此觸犯刑事法典507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