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霹靂頭條】指導最後方針 授權紀律老師要鞭出好紀律

地點:萬里望升旗山中學

(怡保30日訊)授權紀律老師鞭打學生,並非要嚇唬學生,而是苦心指導學生的最后方針!

萬里望升旗山中學為改良校風及學生紀律,特于今早首次在該校舉辦授權紀律老師鞭打學生儀式,藉此希望先以教導及勸告方式讓學生遵從校規,最后才對犯嚴重過錯及屢犯錯的學生施以鞭打。

本報也走訪該校學生對於鞭打學生看法,受訪學生大都贊成以鞭打教導學生,並認為此舉有助改善學生紀律,減少校園打架事件,不過,需視乎犯錯的嚴重性,方可進行體罰。

該校代副校長扎喜林于儀式中致詞說,該校是依據教育轉型計劃與2013年至2025年《教育發展大藍圖》,而舉辦這項儀式,讓鞭打學生儀式更為明朗化。

他說,根據1957年教育法令內的1959年教育條例(學生紀律),老師向來賦予權力體罰學生,僅能鞭打男學生的手掌及臀部兩個部位,但不可體罰女學生。

需依照標準程序

他強調,僅有授權的紀律老師才持有藤鞭,在鞭打學生時,腋下需夾著書本減輕鞭打力度,書本不可跌落,且需第三者如校長或老師在場見證,鞭打過程需依照標準作業程序。

他指出,條規內有闡明學生經常犯下的逾100項小錯誤,如包括學生染髮及衣著不整等,若學生執意不改會遭鞭打,另有34項較嚴重的錯誤,如對師長無禮及打架等,則可在沒與學生家長商討下直接鞭打。

“若在校園牽涉強姦、吸毒、搶劫、謀殺等嚴重的錯誤,則會依照程序交由警方處理,若查明屬實,該學生會直接被學校開除,並轉送到改造學校續升學。”

見證儀式者包括該校董事長鍾啟洪、校長薛偉賢、家協主席聶翠芬、校友會主席郭欣怡、紀律主任達史、紀律副主任莫碧潔、紀律老師張政松、沈蔚彬、阿斯麗雅及沙喜祖。

聶翠芬:勸說輔導無效才鞭

該校家協主席聶翠芬說,鞭打學生是最后的指導方針,在這之前會先對犯了特定錯誤的學生進行勸告及輔導,若學生仍執迷不悟,才會依據教育部的規定鞭打學生。

她說,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如果教師沒盡責教導學生,根本不需理會學生,不過賦予鞭打的權力,並不是隨便亂打,只是要讓學生明白被鞭打的原因。

“家協都非常贊同此鞭打制度,而校方所實行的一切制度皆是為學生好。”

此外,她也說,若家境貧窮的學生,可向家協提出申請提供援助。

校長薛偉賢較早致詞也說,教師在教育學生扮演重要的角色,校方實施此制度並非嚇唬學生,鞭打也不是虐打學生,而是教育學生。

他說,家有家規、校有校規、國有國法,學生到校上課就需遵從校規。

贊成鞭打制度

★林鈺靜(中五生)

本身贊成鞭打制度,因為校園偶爾會發生男學生打架、破壞公物事件,鞭打不聽話的學生,有助改善學生的紀律。

犯錯就應受罰

★劉學耀(中五生)

犯錯就應該鞭打,並不會因此覺得羞恥,而鞭打是最后的指導方針,若鞭打都無法讓學生改過,就真的沒其他方法了。

以往老師口頭勸告都無效,校園仍有打架事故發生。

父母也贊成鞭

★鄧俊康(中五生)

現在的學生越來越不聽話,喜歡反駁師長,也不尊重師長,有者更粗言穢語對待師長,無視師長的勸告。

父母也贊成鞭打制度,並認為對改善學生的紀律起一定效用。

小錯誤不該打

★胡健豪(中六生)

鞭打中五及中六生有點不太適合,不過若犯了比較嚴重的錯誤如打架及頂撞師長,則可鞭打,而一些較輕微的錯誤,則建議與家長商討,尋求更好的處理方法。

擔心鞭打會呈反效果,若學生仍堅持不改,方才鞭打。

紀律老師鞭打學生過程

1. 在執行鞭打前,被罰學生及紀律老師會分別簽下協議書。

2. 執行者需在第三者,如校長或其余老師在場見證,不可私下鞭打學生。

3. 絕對不會公開鞭打犯規的學生。

授權紀律老師鞭打學生程序

1. 于周會及課堂例常指導學生需遵從的校規。

2. 先記錄學生犯下的錯誤,並給予2至3日的寬限期糾正錯誤。

3. 若學生沒改過錯誤,會安排輔導及勸告。

4. 輔導及勸告后,再給學生2至3日的寬限期糾正錯誤。

5. 若學生仍執迷不悟,方才交由紀律老師依據教育部的規定鞭打學生。

6. 鞭打學生后,會對相關學生再次進行輔導。

7. 學生若仍沒悔改之意,會安排接見學生家長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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