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殺人罪成 華裔承包商判死刑

(莎阿南30日訊)高庭今日裁決一名華裔鋁製框架承包商8年前殺人罪成,被判處死刑。

法官拿督莫哈末蘇菲安裁決時說,由于被告無法在案件中挑起合理疑點,裁決被告有罪。

他說,法庭無法接受被告在自辯時,聲稱本身當時服食毒品及引用酒精后,才會錯手殺人的論點,而且精神專家在供證時也指被告殺人時處于正常的情況,因此被告的論點不能成立。

37歲的被告王寶林(譯音)被控于2007年8月26日凌晨4時45分在格拉那再也一家海鮮餐館內,致死當時34歲的張立興(譯音),牴觸刑事法典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主控官是西蒂諾巴雅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則是古律巴參星。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