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欺騙和教唆老婦 認刮刮樂罪行少女罰100

(芙蓉30日訊)一名20歲的刮刮樂女成員,企圖欺騙和教唆90歲老婦提出10萬令吉款項,還向銀行職員謊稱是老婦孫女,今日面對兩項控狀。

她對刮刮樂罪行認罪,被判罰款100令吉。欺騙和教唆罪行則不認罪,獲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據悉,被告余美婷(譯音,20歲),早前已有兩次因刮刮樂罪名而上庭面控的紀錄。

根據首控狀顯示,被告于本月13日上午11時30分,在龍城花園特易購霸級市場,被發現在沒有合法營業執照下,從事非法行銷行業(刮刮樂),身上持有多達17張的卡片,牴觸1955輕微罪行法令27(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一個月或罰款100令吉,或兩者兼施。

律師求情

次控狀顯示,被告于本月19日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在芙蓉大巴剎企圖欺騙90歲的女受害者黃素妹(譯音),告知后者在刮刮樂活動中,已贏獲一輛轎車,隨后更攜帶該受害者前往大華銀行,並向銀行職員聲稱為受害者孫女,嘗試提出受害者的10萬令吉儲蓄,牴觸刑事法典第417條文(欺騙/教唆),並可在刑事法典第511條文和3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辯護律師保羅克里斯南拉惹代為求情時指出,被告尚年輕,而且是受友人影響,才會涉及刮刮樂活動,希望推事輕判。

芙蓉推事庭推事莫哈末依斯萬聽后,作出上述判決,此案主控官為娜比拉副檢察司。

11人被控3缺庭

被告余美婷,是與另5名華裔和1名加央族年輕刮刮樂成員,于本週五分別在芙蓉第一和第二推事庭面控。

他們都承認刮刮樂罪行,其中一名華裔和一名砂州加央族成員被判監禁1天和罰款100令吉,另5名成員則只被判罰款100令吉。

另有一名17歲華裔男被告在少年法庭面控時認罪,但該法庭法官基于需等待森州福利局報告,允許被告以200令吉保外候審,並將該案訂于3月23日下判。

本週五原有11名刮刮樂成員被控,其中3名印裔刮刮樂成員以發燒生病為由,無法出庭面控。

8名被告被控于2015年1月13日至16日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之間,分別在芙蓉新城特易購霸級市場、龍城花園特易購霸級市場和聯昌銀行前方,從事非法行銷行業(刮刮樂),持有不同數量的卡片,牴觸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27(a)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一個月或罰款1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芙蓉第一推事庭推事為西蒂卡麗亞,芙蓉第一推事庭主控官為凱依莎副檢察司。

面控刮刮樂成員(人名皆譯音)

1.余美婷(20歲,來自吉隆坡增江南區)——罰款100令吉

2.劉家明(19歲,來自吉隆坡白沙羅蘇麗雅)——罰款100令吉

3.韋福添(19歲,來自柔州新邦令金)——罰款100令吉

4.尤索夫阿旺(25歲,來自砂拉越巫拉甲)——監禁1天和罰款100令吉

5.陳家俊(21歲,來自柔州北干那那)——監禁1天和罰款100令吉

6.童玉英(30歲,來自霹靂州實兆遠)——罰款100令吉

7.李勇賢(23歲,來自柔州峇株巴轄)——罰款100令吉

注:另有一名17歲未成年男子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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