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填重新評估援助表格 援助金受惠者不知情

(芙蓉30日訊)社會福利局推出新措施,受惠者領取福利金的前3個月,必須填寫重新評估援助表格(Borang 20),許多不知情的原有受惠者,因此沒領到援助金。

行動黨沉香區州議員吳金財指出,由于社會福利局沒有發出通知及宣布,導致許多人不知道該局已實行新措施,以致原有受惠者無法獲得福利金。

他說,首次申請者須填寫申請援助金表格(Borang 18),之前成功申請者,則須在領取援助金的3個月前,填寫重新評估援助表格,更新基本資料,不須再面試。

吳金財今日是在其助理葉成堅陪同下,針對此事件召開記者會。

他透露,他接獲15宗相關詢問,若根據以上步驟來申請,就能避免麻煩,申請者受促留意。

他指出,有關當局表示,有發信函通知受惠者,必須填寫重新評估援助表格,但受惠者皆指沒有接獲任何指示,相信是中間出了差錯。

他說,相信是去年稽查報告出來后,發現森州有許多已去世的受惠者,仍在領取援助金,當局才採取更嚴格的調查,確保受惠者填寫多一份表格后,才能領取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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