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萊:不是隨意宣佈 依據條例定義失事
(吉隆坡31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指出,馬來西亞是據國際民航組織條例與定義,即MH370客機在起飛後,沒有在任何機場降陸、沒有抵達原訂的目的地,以及搜尋有關客機的行動沒有結果,是事件部分肇因,因此被視為失事。
“我們不是隨意使用‘失事’字眼。”
廖中萊昨晚在國營電視台RTM1的一項訪談節目中,這么指出。
他強調,政府對“失事”與“事件”的使用非常謹慎,而當局是基於罹難者的乘客與機組人員家人與親屬的利益,而宣佈MH370失事。
“我們這么做,不是要傷他們的心。我們沒有與家屬聯繫或討論,是不正確的指責。”
提到賠償的問題時,廖中萊指出,馬航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條文。
他說,雖然當局獻議賠償,但是,一切交由家人與親屬決定。
“我們不強迫家屬接受所獻議的賠償。有關方面可以和馬航討論賠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