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還是不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打還是不打?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日前以關心家庭暴力為出發點,提出把鞭打孩子列為刑事罪,但事前可能沒有與教育部很好溝通,以致這建議沖擊到教育界,引發教師鞭打學生是否也可被視為刑事罪的爭議,同時也引發了學校是否仍須維持鞭打體罰教育的爭論。



當初婦女部提出有關建議,是想處理家庭暴力事件,但沒想到把鞭打孩子列為刑事罪的做法,也會影響到《1959年教育條例(學校紀律)》發出的教師鞭打學生通令,導致許多教師對此混淆,到底校內執行鞭打體罰,是否可被視為刑事罪?

或成限制體罰手段

根據有關通令,學校校長本身或在授權老師后,可以在處理紀律問題時,採取鞭打體罰;但若日后有了婦女部提出的新兒童法案后,爭議就會是,這個法案會否反變成家長過度保護孩子,而用以限制學校教師採取鞭打體罰行動的手段。



這些憂慮和爭議,都有待婦女部去探討,而且有必要與教育界舉行對話商討,避免落實后引起詬病,因為若沒有明確的定義,未來要怎樣才能避免觸犯刑事罪,可能將來成為教師的困擾。

平衡保障雙方權益

如今也是討論鞭打體罰教育是否仍符合現代教育所需的契機,過去幾年,都不停發生教師過度鞭打學生的爭議,例如2009年就發生過“代課教師鞭打43名學生”及2014年“狂鞭自閉童2教師認錯道歉”事件;關于這一點,教專總秘書駱燕萍認為這個問題,是可以深入的由各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深入討論。

鞭打教育爭議存在已久,校長鞭打學生引起家長不滿而鬧上警局事件也時有所聞,加上時代變化,家長保護意識提高,因此現在是時候這一個課題獲得正視和解決,以有效的方案來平衡保障教育工作者和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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