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強制減薪 可選被裁退索遣散費

服務了7年,僱主卻強制減薪。

*魏女士指出,她在一家公司服務7年,僱主最近卻宣佈要減薪,因為業績大不如前。

她說,她並不滿意僱主以這種理由來減薪,這對員工很不公平。

她指出,公司提出這樣的宣佈后,有正式發函給員工,並要求員工簽署表態,不過她沒有簽。

她說,公司在宣佈了減薪后,無論員工同意與否,所得到的薪水也是減薪后的數額。

她想知道,她還能夠向哪個單位求助?

★林若輝律師

魏女士可以向勞工部投訴有關雇主減薪,可是,若是公司真的面臨經濟狀況問題,減薪也是無奈的決定。

若魏女士不能接受,那她也可以選擇以被公司裁退的方式離開,並向公司索取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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