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偷竊 男子坐牢罰款
(馬六甲2日訊)男子在購物中心內偷走價值近200令吉的巧克力、洗髮液、手機耳機等,遭法庭判坐牢一天及罰款1500令吉。
被告阿都慕達立(26歲),來自吉蘭丹的哥打峇魯,今日在推事莫哈末菲道勿斯面前認罪時說,他是去年東海岸大水災的其中一名災黎,住家遭水災洗劫,同時,必須照顧年邁母親,要求法庭輕判。
控狀指他於今年1月28日下午1時30分在甲市區某購物中心,偷走兩瓶洗髮液、4包巧克力、2個手機耳機及4條USB電線,總值195令吉41仙,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80條文。
莫哈末菲道勿斯判被告坐牢一天及罰款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一個月取代。
此案是由莫哈末祖哈禮助理警監主控。
根據案情,被告在該購物中心售賣個人衛生產品處可疑地徘徊,隨後拿走兩瓶洗髮液就離開。
被告在離開時,被購物中心保安人員截查和在其背包內找到數件物品,不過,被告因無法示出收據,當場被補,並被帶往峇株安南警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