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指地方選舉不民主 林冠英感遺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有人指地方選舉不民主 林冠英感遺憾

(吉隆坡2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對于一些政治領導層領袖,將地方政府選舉與不民主、無法確保公義、種族主義、1969年513事件劃上等號,感到非常遺憾。



林冠英今日發文告時指出,民主權利及法治精神是聯邦憲法的基礎。地方政府選舉也曾是我國獨立時首8年民主過程的一部分,它是在1965年才被禁止。

他說,大馬是其中一個不允許地方政府選舉的國家,且也是無法針對生活奢華的高官進行懲惡肅貪的國家。

“我國在2003至2013年,有高達1.4兆令吉的非法資金外流,平均是每個國民損失5萬令吉。



“我們也因為無法捍衛領導廉正而付出慘痛代價。”

林冠英說,據世界銀行統計,我國每個家庭的負債是亞洲最高(截至2014年9月占國內生產總值的87.1%),比2013年的8543億令吉(國內生產總值的86.8%)及2002年的2432億令吉(國內生產總值的67.2%)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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