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拖欠3年電費 先備案再上門斷電
租戶拖欠3年電費,由於租戶常不見人影,國能技術人員是否可以在屋主陪同下進屋斷電?
⊙李小姐指出,她在2008年,把其排屋單位出租給人,其中一份最新的租約屆滿為2011年,較後曾要求擬定新合約,但是最終無下文。
她說,她在數星期前,接到國能的通知指,其單位電費已拖欠長達3年,超過2000令吉。
她說,當局原本日前上門斷電,但住家無人而且鐵門深鎖,最終無法採取任何行動。
“日前再次接到當局電話,技術人員說只要屋主在家即可進屋斷電。”
她說,由於擔心租戶會反告她擅闖民居,試問是否屋主在旁,即可允許讓技術人員入屋斷電?是否需要事先向警方備案?
★林若輝律師
首先,若屋主擔憂,可向警方備案,隨後再與技術人員上門割掉電源供應,這是最恰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