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失信2台iPad 前處長不認罪
(新加坡3日訊)被控失信2台iPad,民防部隊前處長不認罪!
新加坡民防部隊科技處前處長傑格納丹,涉嫌挪用供應商借給民防部隊測試的2台蘋果iPad 2,他否認有罪,昨天在國家法院受審。
《聯合早報》報導,根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被告將其中一台給女兒用,另一台以200元(約520令吉)賣給當年擔任民防部隊高級處長(緊急服務),現為民防總監的葉偉德。
案件發生在2011年9月間,當年負責與被告傑格納丹接洽的供應商國家電腦系統私人有限公司(National Computer Systems,簡稱NCS)的職員,是業務發展主管吳卓梅。
吳卓梅是前民防總監林新邦索取性賄賂審訊案中的其中一名涉案女子。
被告傑格納丹(63歲)是在2012年9月離職,他面對2項公務員失信控狀,被指失信2台附外殼的蘋果iPad 2,每一台約939元(約2441令吉)。
如果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20年,並可另加罰款。
一台售出一台給女兒用
根據案情,2011年9月7日,被告和當時NCS集團總經理王春南開會,出席會議的包括吳卓梅。
會議后,被告看見他們手上拿著的蘋果iPad 2,便問他們關于iPad 2的事,被告知NCS職員購買iPad 2能獲得價格折扣。
8日,被告發手機短訊給王春南表示關于iPad的事他很認真,問他有沒有好消息。他答覆說吳卓梅在安排。
15日,NCS將2台iPad 2送到民防部隊總部給被告。被告過后將其中一台給女兒用,並在9月26日以200元將另一台賣給葉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