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紫凌:標誌或標籤?
為鼓勵檳城美食由本地人掌廚,較早前檳州政府在屬旅遊熱點的新關仔角小販中心,為純本地人掌廚的美食攤格,貼上州政府認證的標誌貼紙。
當日共有21個攤格中的13種食物獲得該標誌貼紙,包括叻沙、炒粿條、滷肉、福建麵、咖哩麵、雲吞麵、豬腸粉、炒粿角和蠔煎等。
檳州首長林冠英當時說,凡是由外勞掌廚的小販攤位,皆不會獲得州政府的認證標誌。
他說,州政府採取此措施,是為了確保檳城美食的品質,保留原汁原味,且協助遊客分辨檳城的道地美食。
他還說,外勞到我國能做任何工作,包括準備食材,但掌廚者須是本地人。因為只有本地人掌廚,食物才好吃。
就我而言,擁有這種認證標誌的小販,彷彿被列入了被譽為是美食界聖經的《米其林指南》,突然變高級了。
至於那些能烹煮出一整鍋美食的外勞,任憑他們廚藝多精湛,食物多好吃,也永遠無法擠身“米其林”,若他們一直在檳州掌廚的話。
日前我在喬治市某地方,享用路邊攤的叻沙時,發現該處多了一個賣炒粿條的攤格。相信其他小販見該處人潮旺盛,也炒炒粿條搶灘。
而該處原有的2個攤位,都是本地人掌廚,加上食物好吃,一直來深受本地民眾歡迎。自檳州壁畫火紅後,該處更成了遊客醫飽肚子歇腳的好地方。
當時我獨自吃著叻沙,與我搭檯而坐的一對遊客夫婦,他們點了一碟炒粿條,結果吃了兩口,兩人就竊竊私語說好難吃。
當時我腦海就浮現上次家人來檳遊玩,我帶他們吃外勞掌廚所烹煮的叻沙情景。
他們說真沒想到是外勞煮的,說完每人再加一碗,一直點頭狂吃,都沒說話了。
其實,外勞身上也有一個“標誌”,就是被標籤著所煮的食物一定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