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沒有根據保單註明的數額,來退保費給客戶。
⊙郭太太指出,她和丈夫在5年前買了一份儲蓄保險,保險經紀當時告訴他們,他們可在15年或20年后就能取出保費。
她說,在供了5年的保險後,他們決定終止,並只取回保費。
她指出,保險公司雖然允許,卻從他們的保費內扣除一些款項,導致他們所取回的錢少了。
她說,她因不滿保險公司這樣的做法,因此致電投訴和要求索回她的全數保費。
“我也已向國家銀行作出投訴,可是,直到現在依然沒有下文。”
★林若輝律師
既然然郭太太已到國家銀行投訴有關的保險公司,那她接下來能做的就只有不斷的向國家銀行跟進。
而且,郭太太必須確保她在向國家銀行投訴的所有東西,都是黑字白紙註明的,以留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