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柑都不行.華團:限制禮品價格 不會取消送禮傳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送柑都不行.華團:限制禮品價格 不會取消送禮傳統

獨家報導:甘安琪
(吉隆坡6日訊)反貪污委員會提醒公務員勿在佳節期間接受貴重禮品,否則會被視為貪污;國內華團則認為,佳節送禮只是賀年及禮貌行為,不會因此取消該傳統,或心存貪污念頭,送禮時更會限制禮品價格。



大馬華人行業社團總會總會長拿督蔡金星認為,農曆新年期間送禮在華人傳統上是屬于賀年的一種形式和做法,而若有心人士要藉由送禮來貪污就應另當別論。

他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指出,華社都會選擇在這段時間內,送些禮籃、年餅、或年貨等禮品給親朋好友,那是正常的情景,他們每年心裡都有一個清單,希望在佳節期間答謝曾協助他們的人士。

“華社送禮只是為了要感謝無論是生意或生活上有往來人士,在過去一年給予的幫忙,且大家心中都會有一把尺,會規定送禮價格,而且僅是答謝,並沒有貪污成分。”



他說,佳節送禮是否涉及貪污,就必須視送禮者的意圖和送禮物的價碼。

“如果有心人士要賄賂任何一方,那他們大可以給予金錢,又何必送新年禮品?這是多此一舉的行為。”

華商送禮基於禮貌

另外,華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指出,佳節送禮是一個各族文化交流的舉動,如各友族在各自文化慶典中,都會選擇送屬自己文化的交換性食品,倘若政府規定在佳節不能送禮給予公務員,那華社一定會尊重該項規則。

“而且送禮者有沒有涉及貪污,就必須看送的禮品和意圖是什么,如果禮品太名貴,那就另當別論。”

他說,若部分華商送禮給予密切往來的公務員,是基于禮貌,加強彼此關係及友誼,況且這能讓大家互相認識彼此文化,是創造和諧國家的首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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