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執法單位濫權 交廉正委員會管轄
(吉隆坡6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旺朱乃迪指出,國內的執法單位如警察將交由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nforcement Agency Integrity Commission)管轄,以避免出現紀律偏差和遏制濫權和包庇下屬的情況出現。
他說,此舉措是當執法部隊在進行內部紀律審查時更為細緻關注,並不會出現偏差,也可避免執法機構主管將機構面對的問題掃在地毯下。
他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說,在任何指控中,很多時候舉證的責任是落在上司身上,這些上司都必須針對任何偏差、濫權和貪污的問題負責;這項舉措已在部門最高會議時獲得通過。
發揮相輔相成作用
他說,國內執法機構如警察、民防局、當志願警衛團、移民局、監獄及國民登記局,包括森林局、陸路交通局和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也規劃進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
他說,2010年告密者保護法令發揮相輔相成作用,即保護執法機構告密者,部門鼓勵更多人向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告密。
“許多機構保留著‘兄弟’文化,所以即使知道了某機構犯錯也無揭發,並為他人掩飾,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可確保對執法機構的舉報調查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