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强奸瘫痪祖母 劳工监10年打10鞭
(亚庇7日讯)青年酒后乱性强奸瘫痪的祖母,被判入狱10年以及鞭笞10下。
21岁的被告是一名劳工,被控于2014年12月31日中午12时40分,在沙巴州北部的古打毛律县一个甘榜屋,强奸76岁妇女,触犯刑事法典376(3)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10年及鞭笞10下,最高刑罚可被判坐牢30年。
地庭法官艾努莎玲提醒记者,不能刊登任何暴露受害者身份资料,被告的名字和和受害人居住的甘榜名,均不可刊登。
被告本月6日被控时承认有罪,法官基于福利局官员还未完成被告的家庭背景报告,才案展至周五下判。
副检察司赵万发指出,案发前被告与数名朋友喝酒,之后进入受害人房间,取走她的成人尿片施暴。
他指出,受害人的女儿目睹一切,把房门反锁,被告受惊,从窗口跳出门外逃走。
他吁请法庭严厉惩罚被告,因为他的行为形同野兽。
福利局官员指出,被告父母均有工作,唯入息微薄,被告在排名第三,他从事电线技工月薪600令吉,除了喝酒,没有不良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