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执法单位受建议落实 扣留室应更人性化
(吉隆坡7日讯)警方、反贪污委员会、移民局及监狱局,受促设立更人性化的扣留室,包括为被扣者提供饮用水、肥皂、浴室、适当的通风系统及灯光。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秘书卡马鲁丁奥马指出,上述4个设有拘留所的执法单位,必须落实该委员提出的改善扣留室设施的建议,以避免被扣者在警方扣留室毙命的事件再次发生。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建议检讨扣留室的闭路电视数目、根据扣留犯人数调整巡逻次数。”
卡马鲁丁在记者会上指出,该委员会认为,毒瘾很深的吸毒者不应被归类为囚犯,而应被归类为“病人”,不是“罪犯”,并且应在被捕后接受体检与治疗。
“过后,他们应被扣在一个特别的扣留室,以便继续接受治疗。”
他说,所有设有扣留室的执法机构,必须遵守1953年扣留条例第10条文的规定,即由医疗人员为被扣者做身体检查,当局也必须通知被扣者家属。
他说,如果被扣者生病,必须送院治疗。
卡马鲁丁指出,该委员会建议将高风险被扣者,如酒徒与吸毒的囚犯,应与其他被扣者如儿童与受伤者分开扣留,以保障他们在被扣期间的安全与健康。
他说,该委员会已将建议书副本交给各相关机构,以便根据需要落实建议。
欲了解有关建议书详情者,可以浏览www.eaic.gov.my,下载完整的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