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擬「先離婚才改教」條例‧ 贊同先離婚才改教 佐瑟古律:減免宗教課題遭利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森州擬「先離婚才改教」條例‧ 贊同先離婚才改教 佐瑟古律:減免宗教課題遭利用

(布城6日訊)首相署部長丹斯里佐瑟古律說,森美蘭州政府草擬新法案,規定非穆斯林若未能與配偶就改教課題達共識,就必須先離婚后才改教條例,能有效減少不負責任分子利用宗教課題達到個人目的。



他今日在世界宗教和諧周閉幕儀式上致詞時說,他贊同這項條例,並認為此舉同時也能保護孩子,讓他們不會受到改教而引發的各種問題影響。

“此舉能阻止不負責任人士利用宗教課題來滿足個人利益,同時也能保護孩子身心靈健康,讓他們免于因改教風波而引起的撫養權爭奪等問題。”

宗教課題應速解決



他指出,互相尊重、諒解與包容,異中求同和諧生活方式,是為中庸。這也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所提倡的,以中庸理念治國。

佐瑟古律說,他希望透過國民團結及融合局(JPNIN)及跨宗教和諧及諒解委員會(JKMPKA)努力,國家宗教和諧能“轉型”;若發生任何與宗教有關的課題,則應立即解決,避免有心人士趁機炒作。

跨宗教和諧及諒解委員會主席拿汀阿茲占峇哈魯丁早前致詞時也說,一個多元社會維持宗教和諧,需要智慧與包容;只有當人民能體會並貫徹國家原則中的團結精神,國家的未來才有更好的保障。

其他出席者,包括主講者兼跨宗教和諧及諒解委員會常委甘達沙美、大馬道教總會會長(道總)陳和章、國家公共管理學院(INTAN)專才開發部門主管卡敏德星、民族研究所(KITA)首席研究員王佩柳、傳教士沙文德和社會工作者阿文德。

律師公會:擬新條例前須商討

馬來西亞穆斯林律師公會主席拿督再努里扎建議,森州政府擬定新條例之前必須先與各造商討,藉以避免在條例落實時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他指出,有關條例對要改教者影響深遠,事實上他們在改教后也應被賦予相當的權益,因此新條例不宜倉促落實。

他說,森州的建議和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第51條文中的,“當一方在婚姻中改信其他宗教,那沒更改宗教信仰的另一方可申請離婚”條規有關。

“倘若其中一方要改信伊斯蘭,但另一方卻不願離婚,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另外,曾參與多宗改教爭奪撫養權案的高級律師莫哈末哈聶夫,則大力反對森州政府做法,他說,州政府沒有事先與宗教司和相關單位商討,再加上備受矚目的森美蘭州印裔婦女蒂峇與改教丈夫伊茲萬爭奪孩子撫養權一案還未審結,落實新條例還不是時候。

凱里:免藉宗教爭撫養權

(吉隆坡7日訊)青年及體育部長凱里指出,他原則上贊同和支持森州大臣日前提出的“改教先離婚建議”,這個建議可成為各州的典範。

“我們不想伊斯蘭被利用為獲得孩子撫養權,這侮辱了宗教的聖潔。”

他說,這個建議贊多過彈,這個建議可成為各州的典範,因為這一切的努力,只是為了人們利用宗教之名為理由來爭取孩子撫養權。

“相信這可以解決過去所出現的改教,而發生孩子撫養權的爭議。”

他今天傍晚出席國家願景與領導座談會后,在記者會上,這么指出。

針對農長發表的“杯葛華商論”時,他說,他昨天與依斯邁沙比里出席一個巫青團的論壇,他在該論壇重申,有關言論是為了杯葛固執的商家。

“農長已經解釋了,這就是他的立場,所以我們也應該行使我們消費者的權利,來對付不合理調價的商家。”

另外,他說,年輕領袖也應該如建國領袖般,為國家斗爭,例如提升國家競爭力、打擊激進主義等。

“今天剛好是東姑阿都拉曼的生日,今天我們繼承了東姑阿都拉曼遺留下的遺產,所以我們也必須如建國領袖般,也為國家進行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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