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汉伟:槟政府立场不变 木蔻山295公顷地列保护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黄汉伟:槟政府立场不变 木蔻山295公顷地列保护区

(槟城7日讯)槟首长政治秘书兼行动党亚依淡区州议员黄汉伟指出,民联州政府的立场至今不变,即希望把木蔻山295公顷地段,列为永久森林保护区。



他今日在亚依淡服务中心内召开记者会,回应木蔻山课题时指出,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去年11月7日,在州议会答复国阵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的提问时,指木蔻山的295公顷土地已被鉴定,将宪报上颁布为永久森林保护区,而土地边界测量工作已完成。

他说,彭文宝当时也交代,槟州土地委员会正检讨木蔻山的整体发展蓝图建议,并与该岛屿的利益相关单位,如负责发展木蔻山的中央政府官营公司城市发展机构(UDA)讨论此事,一旦该蓝图完成便进行宪报程序。

他重申,州政府至今持有的立场与彭文宝的上述答复相同,即认为木蔻山须被列为森林保护区。



文章误导民众

他认为,民政党槟州青年团法律及投诉局主任卢界燊撰写的“等了7年的森林”文章内容不准确,因为,把木蔻山列入森林保护区不是民联上任后才出现的念头,而是国阵前朝政府执政时期便有此计划。

他说,来自民政党的槟州前首长丹斯里许子根,曾在2003年5月19日在州议会回答时任双溪槟榔区州议员雷瑞祥的提问,指州政府将把木蔻山295公顷土地列为森林保护区。

他认为,这回答显示,前朝政府当时已有此计划,但不知何故,从2003年至槟州发生政权交替的2008年期间,宪报程序仍未完成。

他也整理出木蔻山课题的背景,并向媒体发布,清楚详述事件,不让民众被一面倒的言论误导。

指苏州屎言论遭扭曲

黄汉伟指出,他较早前针对卢界燊的指责向媒体回应,指木蔻山是“苏州屎”言论,遭扭曲。

他强调,他所指的“苏州屎”不是粗俗用词,而是广东话用词,意指“烂摊子”,因负责发展木蔻山,由中央政府官营公司UDA担任大股东的热带岛度假村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不佳。

“这间公司年年亏损,不是苏州屎是什么?”

他说,该公司除了没能力付还债务给槟州发展机构、没付还补地价,也没好好发展木蔻山,导致游客人数不理想,连槟城人也对此地感到陌生。

他强调,当初由UDA主导热带岛度假村公司的决定错误,才导致木蔻山发展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境,才沦为今日的“苏州屎”。

他也说,向来对谩骂式及不文雅的言论不给予回应,但眼看民众被一面倒的言论误导,他才一次过回应此事。

黄汉伟整理出木蔻山课题的背景和演进

1.从1992年起,当时的国阵州政府有意图把木蔻山的大部分土地,交给一间联营公司进行发展,即热带岛度假村有限公司(Tropical IslandResorts SDNBhd,简称TIR)。

热带岛公司由中央政府官营公司城市发展机构(UDA),和槟州政府官营公司─槟州发展机构(PDC)组成,成立于1992年8月19日,UDA持有51%股权,PDC拥有49%,换言之UDA作为大股东,拥有此公司主导权。

2.国阵前朝政府于2001年1月15日,把木蔻山32.5公顷土地(或等于80英亩)租赁给TIR公司。

3.2003年5月19日,时任首长许子根回答时任双溪槟榔区州议员雷瑞祥的州议会提问,指州政府将把木蔻山295公顷地段,列为永久森林保护区,以发展当地的生态旅游业。

4.民联接管槟州政权后,新任首长林冠英于2011年1月23日,撰写公开信给时任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兹米卡立,说明TIR公司的营运管理不佳,每年亏损。

槟州发展机构从没收取TIR公司发出的股息,该机构借给TIR公司的360万令吉,也无法取回。林冠英也在信中指,TIR公司因没缴付32.5公顷土地的1060万令吉补地价给土地局,导致州政府流失这笔收入。

5.林冠英于2013年11月29日回答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的州议会提问,指TIR公司的账目在2012年12月31日被审计后,显示2012年的扣税后亏损为386万令吉,累计亏损达2656万令吉。

6.槟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罗兴强于2014年4月19日回答光大区州议员郑来兴的州议会提问,指UDA董事局曾在2013年为木蔻山公开征求发展企划书,以全面发展木蔻山;槟州政府当时则通过槟州发展机构,评断出执行木蔻山发展的最佳机制。

7.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于2014年11月7日在州议会答复查哈拉的提问时,指木蔻山的295公顷土地已被鉴定,将宪报上颁布为永久森林保护区,而土地边界测量工作已完成;槟州土地委员会则正检讨木蔻山的整体发展蓝图建议,并与该岛屿的利益相关单位讨论此事,一旦该蓝图完成便进行宪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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