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接線官首個把關者 冷靜耐心 聆聽舉報
獨家報導:陳明真
(布城9日訊)反貪污委員會熱線接線警官,是接獲貪污和濫權情報的首要把關,身為一名接線官員必備條件,除了冷靜和足夠耐心處理每個投報,也要當一個很好的聆聽者。
反貪會管理記錄、科技資訊組助理總監主任諾麗扎說,接線警官會經常接獲許多與貪污或濫權無關的電話,但有些時候,接線官員還是需要做“舉報人”聆聽者,讓對方釋放壓力。
“我們經常接到與貪污無關的電話,例如妻子舉報丈夫類似家庭糾紛的電話、一些認為反貪會是萬能機構,就連路旁電燈壞了,也關反貪會的事情。”
諾麗扎接受《中國報》專訪時指出,當局接獲每個舉報都會交給由反貪污委員會副主席(行動)拿督斯里蘇克里領導的資料審核委員會(JMM)評估,決定有關舉報是否可採取進一步行動,較后,接線警官必須負責把有關結果通知舉報人。
瘋人“舉報”印象最深刻
“但當我們把不可追查或無貪污元素的舉報、或將有關其他刑事成分交由警方調查、或把個案轉交給有關當局調查的結果,告訴對方時,他們都選擇不願意接受當局解釋,並不斷責罵接線官員,可是,我們不能做什么,只能忍耐地聆聽他們宣洩心中不滿。”
另外,反貪會副警監范興峰告訴本報,令他印象最深刻,是曾接獲一名從醫院逃跑的瘋人來電“舉報”,幾乎天天都會打電話向反貪會“報到”,更離譜的是這名瘋人也打電話至其他部門機構投訴,包括首相署及公共服務局等。
“那時,當我們知道他的背景時,每當他來電時,我們系統就會顯示,然而,我們就會選擇不接聽,但有時會不小心接通,可是我們又不能掛斷,唯有等他講完罵完。但這會阻礙其他真正需要舉報的人。”
投報須具體涵蓋5W1H
諾麗扎說,舉報人在提供情報給反貪會,必須要有具體投報,即“5W1H”,包括時間、地點、人物、類型貪污、貪污原因,貪污交易如何進行。
她直言,外界經常指責反貪會沒有針對舉報展開行動或無聲無息,這是因為舉報人隨便提供情報,或者沒有提供完整資料,包括自己的真實姓名和聯絡,導致有很多舉報被迫“夭折”。
“既然你們不願意提供個人真實資料,我們也沒有必要告訴你案件進展。”
諾麗扎說,民眾可透過多個管道舉報,包括熱線、電郵、短訊、投報管理系統等,但最好方式就是與當局面對面,提供具體資料和證據,否則反貪會即使擁有權力,也沒有能力憑著微弱資料,在馬來西亞“大海撈針”。
謹慎處理每個投報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舉報者給我們電郵,以方便獲得反貪會回复,可是,我們也不能透過電郵回复太多詳情,除非你願意與我面對面跟進,因為我們必須謹慎處理每個投報,避免打草驚蛇。”
她認為,若人民真的有心與反貪會一起打擊貪污,就應該勇敢站出來,在舉報時提供完整資料,幫助當局有效採取行動對付涉貪者。
比較具體的投報(5W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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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 什么時候發生? |
WHERE | 什么地點發生? |
WHO | 誰牽涉其中? |
WHAT | 什么類型的貪污? |
WHY | 貪污發生的原因? |
HOW | 貪污交易如何進行? |
公僕擁豪宅名車≠貪污
范興峰坦言,很多人以為政府官員有豪宅、名貴車也是貪污之一,但這種情況也不能完全被認為貪污。
他解釋,每名政府官員在借貸購屋或轎車時,必須向部門申報,且獲得部門批准,所以不能直接被定義為貪污。
“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案例,然后要求相關部門回應,若對方回應有關人士沒有向部門申報,但他也僅是違反工作程序。”
至于佣金貪污案例,范興峰強調,不是所有抽佣等于貪污,儘管公共服務領域規定職員不能抽佣,但若職員有跟上司聲明,他在外面有額外生意,而且是有抽佣工作,與正業工作無關,那這並不是貪污。
他指其在任職多年來,接獲最多誤為貪污案例是失信案,特別是公寓聯合管理機構,例如主席濫權擅自提出機構的錢。
范興峰:刑事案常被誤為貪污濫權
已任職接線警官近9年的的范興峰直言,一般民眾在舉報時往往會誤會貪污與濫權定義,而刑事案是經常被誤作為貪污和濫權。
他舉例,某某向警方投報,但警方沒有採取行動調查,然后就直接指責警察受賄或貪污而沒展開調查,這說法是不正確的。
“每個機構都有自己的標準作業程序,例如總檢察署有一個程序,即已報案的民眾在兩週內沒有得到任何回應,他們可詢問查案官,若查案官也不願合作或不理不睬,民眾可向警區主任要求回應,倘若仍然無聲無息,民眾可致函至總檢察署,而總檢察署會親自詢問警方案件進展。”
范興峰說,另一個誤會例子,是舉報者向移民局投報指一家餐館有很多外勞,但當局沒有展開行動,對此舉報者也誤為移民局遭到受賄,而沒有採取行動。
“舉報者可先向首相署執法機構廉政委員會投訴,它有權力要求移民局交出調查證明,以跟進對方是否有採取行動調查,或向公共投訴局投訴。”
民眾誤解以為甚麼都可查
范興峰坦言,民眾至今仍對貪污和濫權的了解不深,所以當反貪會向民眾解釋時,他們往往不願意接受,然后就懷疑反貪會或包庇有關當局,這是接線警官面對的最大挑戰。
他說,大部分民眾認為反貪會是“萬能”,決定反貪會可以調查所有東西,但實際上反貪會僅能依據現有法律範圍內執行任務,僅調查涉及貪污和濫權因素,不能越權,畢竟每個機構都有自己的標準作業程序。
“舉報者就會罵我們,你們反貪會不是什么都可以調查嗎?就是因為民眾抱有這種想法,所以他們就會選擇不接受事實,指責反貪會經常不了了之或包庇,沒有採取行動。”
范興峰說,反貪會有些時候在調查案件,不能向舉報人透露太多詳情,因為擔心資料會被洩露,讓嫌犯有防範或有方案破解當局行動。
他認為,現有法令可嚴懲貪污者,但民眾不斷給機會讓違法者“東山再起”。
反貪會須首個知情單位
保密舉報人保護情報
諾麗扎解釋,舉報人身分和一切情報,可在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65條文及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下受到保護,但前提是反貪會必須是首個得知有關情報的單位,而且舉報人也不曾告訴其他政府機構或人士包括記者,否則,當局無法給予身分保護。
“因為當你把一個情報向多個單位舉報,等于洩露身分,試問我們應該如何保密你的身分。不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有許多益處。”
投報與舉報不同
諾麗扎解釋,投報與舉報這兩者有不同,投報是屬經過證實投訴,且附有可靠證據,而舉報是屬于情報,未經過調查證實。
她說,當接線警官接線完后,必須整理舉報的完整資料,然后再交給資料審核委員會評估決定,而有關結果預計3天至1個星期就可出爐。
“若有與貪污不相關案件,我們會轉交給有關單位,但在之前,我們會征求舉報人同意,若對方不同意,有關投報將會正式結案,因為這並不是在反貪會調查範圍內。”
另外,范興峰說,接線警官在接獲每個情報后,必須進行分析、歸類,及整理完整資料交給資料審核委員會評估決定,以鑑定有關情報是否可靠,是否可採取進一步行動。
“整個過程需要耗一些時間,而不是這一刻提供情報,下一刻就有結果,所以希望民眾能夠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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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88894329
傳送短訊:019-6000696
官方網址:www.sprm.gov.my(投報管理系統)
辦事處:親臨任何反貪會辦事處